星期五去惠比寿屋(2 / 2)
穿著夏威夷衬衫的大叔笑嘻嘻地朝贵妇走近。
骷髅T恤小哥和凶恶西装大叔一左一右地抓起想闪躲的贵妇的手,准备把她拖走。
等一下!光天化日之下掳人?未免太超过了吧?
「没办法啊,阿樱,因为有错的是贵妇姊。」
眼镜仔在一旁小声说道,我从来没有如此真心认为他有神经病。
「……你们是跳跳月刊编辑部的人吧?」
听到眼镜仔的话,夏威夷衬衫大叔和正被架走的贵妇都停下动作。
跳跳,是那个超有名的漫画杂志跳跳?从格斗漫画到恋爱喜剧漫画,各种类型作品应有尽有的漫画杂志跳跳?就连我偶尔都会看的漫画杂志跳跳?
贵妇恨恨地瞪著眼镜仔。夏威夷衬衫大叔豪爽地笑了起来。
「……猜对了。说的更正确一点,我是总编,那个光头是责编,穿西装的是行销部的人。」
「至于这位,是我们的招牌漫画家牧岛阿波罗老师。」
骷髅T恤小哥架著贵妇,恭恭敬敬地介绍道。
贵妇是……跳跳的漫画家?
「所以我才说小孩子不要知道太多。会破坏梦想的。」
「只要您能按时交稿,就能抬头挺胸地说自己是优秀的漫画家哦。」
「我又没有开天窗!只有这里才能让我梳理灵感,所以你们不要管我啦!」
漫画家……确实是能在白天到处乱晃的职业呢。不过……
贵妇哇哇大叫,最后哭著保证会按时交稿,总算把出版社的人赶走。「分镜稿的截稿时间是今晚哦!」三人离去前如此叫道。
该怎么说呢,真的是很会找人麻烦的人呢。
「……有道是人不可貌相。不过我真的只是领年金过活的普通老人哦。」
胡子爷爷下结论似地从水中钓起一条大约七公分长的银鲫。但是这不重要。
「眼镜仔,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
早就知道贵妇是漫画家,可是一直不说破。
「……单行本的作者近照。」
「啊。」
「加上太阳眼镜的话,就一模一样了。」
是说眼镜仔,你是那漫画的读者吗?
「要是说出来,大家向你要签名,你一定会不高兴吧。所以我一直没说。」
听到这些话,贵妇轻轻笑了,似乎很高兴。
「下次画些图给你吧。有喜欢的角色或什么要求尽管说。」
「不用了。我不需要。」
「你不用客气啦。」
但眼镜仔还是坚持拒绝。我想贵妇也是因为知道他会拒绝,才会这么提议的。因为眼镜仔是好家伙。
我也莫名地开心起来。因为这是惠比寿屋的,大家心照不宣的默契。在这里,大家都是对等的,不管是谁,不管有什么背景,全都不重要。而眼镜仔确实地守住了这条潜规则。
「──总算被我找到了。」
就在这时,一只手按在我的肩上。
我回过头──看起来比眼镜仔更像神经病的妈妈,正横眉竖眼地站在我身后。
我心脏砰砰狂跳,心跳声大到使我觉得害怕。
穿著深蓝色套装的妈妈,正气到浑身发抖地看著我。
你不是去法院了吗?结束得比预定的早吗?虽然我想问这些问题,但是没办法说话。
「我不是说不可以绕到奇怪的地方玩吗!」
「这里又不奇怪。而且我也没有去电子游乐场啊。」
「不要强辩!妈妈太伤心了,今后我们两个就要相依为命了,但是这样根本不行……」
妈妈按著额头,深深叹气。我们两个相依为命,这表示办好了吧?离婚手续。
真是太好了──我怎么可能说得出这种话呢?
「……那我……要和爸爸一起住。」
妈妈太阳穴的青筋一跳。
「什么意思?」
「我不想和妈妈一起住。你不要擅自决定。我不喜欢和你在一起。」
「笨蛋!」
妈妈甩了我一巴掌。
「我、我是为了什么……才那么拚命调解……」
「那关我什么事!」
「笨蛋笨蛋笨蛋笨蛋!」
妈妈歇斯底里地尖叫著,抓著我的肩膀用力摇晃。就算我摔倒在地上,她仍然一边哭喊「笨蛋」,一边打我。
「笨蛋!」
「──请不要这样,伯母。」
一支「捞网」指在正要抬手甩我巴掌的妈妈的鼻子前。
那是附有握柄,用来捞鱼的网子。因为已经用过了,所以正滴著水,而且还滴了几滴在我身上。
阻止妈妈的,是眼镜仔。
「这里是钓鱼的场所,不想钓鱼的话就出去。」
贵妇在他旁边双手扠腰,以超级高高在上的态度说道。
「来来来,这位太太,这边的特等座位正空著哦。请坐请坐。」
「……呃,好……」
胡子爷爷施展出宝刀未老的业务手法,把妈妈带到附椅垫的长椅旁。
池水还是老样子,透明度零,而且有绿色的泡泡。
我把鱼饵穿在鱼钩上,将一支钓竿拿给妈妈,另一支则自己使用。
「……把这个放进水里吗?」
「对。朝喜欢的方向丢出去就好了。」
妈妈的表情很困惑,似乎无法理解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我自己也多少有这种感觉。
我和妈妈一人一半地坐在同一张长椅上。其他人则坐在我们周围。
平常大家都是零零散散地坐在自己喜欢的位子上,不过由于刚才的事,他们特地坐在附近,以防又有什么状况。我觉得彷佛被打了一剂强心针。
没问题的。我说得出来。
「……以前,爸爸带我来过这里。」
「……我知道。所以才……」
所以才怎么样呢?所以才知道我在这里?所以才不能接受我在这里?
「我知道你们应该离婚。可是……在我心里,爸爸仍然不是坏人。」
虽然他拋弃了我们。虽然他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这里。
「我也一样……这么想啊……」
「爸爸说他不要我吗?」
妈妈没有说话,只是看著自己的浮标。
这是最简洁有力的回答。
「……只有一件事,我要说清楚。就算要争亲权,我也绝对不会放手的。绝不。」
妈妈坚定的决心,柔软地刺痛我的心。
「我才不要和孩子分开。不然我会寂寞死的。」
我忍不住提起空著的手擦拭泪水。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高兴还是伤心。
接著,我注意到一件事。
「……妈妈,钓到了。」
「咦?」
「你看,浮标在摇对吧?快点拉起来。」
妈妈赶紧拉起钓竿。我一看到被拉出水面的鱼,立刻叫道:
「眼镜仔!快把捞网拿来!」
不行来不及。为了不让鱼掉回水里溜走,我探出身子,以双手轻轻捧住在半空中扭动不已的它。
「咦──这鱼真特别,是粉红色的耶。」
没错。
原本只比我手掌大一点的樱和金,正在我手中闪闪发亮。
「有十五公分吧?」
「应该更长啦。」
「才没有。就算把尾巴算进去,也才十五公分整而已。」
众人稀奇地看著水桶里的樱和金,七嘴八舌地道。
在惠比寿屋,钓到的鱼只能用来交换奖品,接著非放回池里不可。我觉得有点依依不舍。
「咦?可以把鱼带回家吗?」
可是去柜台换奖品的妈妈却这么说,让我很讶异。
「是啊。这间店到月底就要收了。想要的话就带走吧。」
阿婆皱著脸说道。
──要收了……真的吗?
所有人都傻住了。
「……店,要关了……」
「是说这里已经很老旧了嘛。但是消失了,还是会觉得很寂寞呢。」
「等、等一下!这间店收掉的话,我要怎么想剧情啊!」
在众人的惋惜声中,贵妇发出世界末日来临的惨叫,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
就算过了三年,我偶尔还是会想起那间店的特殊之处。
我在今年四月升上国二。惠比寿屋收掉后,我就没再见过那些常客了,不过「牧岛阿波罗」的新刊依然顺利地出现在书店里。而且今天还遇见了令人怀念的家伙。
在飞舞的樱花中,我在国一新生里,发现那个眼镜仔。
虽然小学的学区不同,但是国中就变成同个学区。我第一次知道有这种事。
「唷!」我以开朗的声音向他打招呼。什么?这人是谁?眼镜仔露出疑惑的表情。看来他没发现是我。
「是我啊,是我。阿樱。」
「阿──樱……」
「至于你,是眼镜仔。」
经我这么一说,眼镜仔总算想起来了。他发出至今为止最大音量的叫声,接著打量起我的穿著打扮。
「──你什么时候变性了?」
「我一直是这个性别啊。」
眼镜仔看著我身上的水手服,吓到眼镜差点滑掉。明明能看破贵妇的真正身分,对我却是这种反应,不会太过分吗?
我苦笑起来:
「如果你还喜欢钓鱼,下次要不要一起去海边?向下看著水面,你才会感到安心对吧?」
下次的目标是超过十五公分的鱼。
在那间店里,我是阿樱,你是眼镜仔,除此之外我们什么都不是。不过世界比那间店宽广多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