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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神职者(1 / 2)



喝完牛奶的人把纸盒放回标着自己学号的架子上,回到座位坐下。大家似乎都喝完了。



“连学期最后一天都要喝牛奶啊!”虽然有人这样说,但牛奶时间也就在本日告终。辛苦各位了。“明年没有了吗?”没有。



牛奶的话题先放在一边,我这个月就辞职了。“要去别的学校任教?”不,是不当老师了。放弃这个职业了。所以一年二班的各位就成为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最后一届学生。发出惋惜声音的人,谢谢你们。“辞职是因为那件事吗?”是的。最后我有些话要跟大家说,那件事也包括在内。







到了辞职的关头,反而再度思考“老师”到底是什么。



之所以当老师,并不是因为有改变我人生的恩师之类的特殊理由,只是因为我家里穷而已。爸妈一直都说女孩子念什么书,不要升学算了。但是我喜欢念书。



有时候我会想,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老师要对着学生热切说教,是不是有点儿离谱过头了呢?把自己的人生观强行灌输给学生,只是自我满足而已。说穿了不就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小看孩子们吗?大家在看校园剧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呢?热血教师就算在上正课的时候也热血沸腾地诉说自己的经验或者问题学生的心情。但这是大家想听的吗?真的有非得打断上课也要对平常谨守本分的学生说教的必要吗?跟误入歧途后回归正道的人相比,一直都循规蹈矩的人绝对比较伟大。可惜的是这种人是不会成为聚光灯焦点的。在学校也是一样。于是认真过日子的人对自己的存在价值产生疑问,导致负面思考的原因不正在于此吗?







大家常用“信赖”这个词来描述师生之间的关系。女学生发短信给年轻的男老师说:“老师救命啊,我朋友危险了。”要老师去宾馆。既然是那种地点,当老师的自然也有点儿警觉,但还是十万火急地赶去了。结果在那里被偷拍了照片。第二天家长就找到学校来,还报了警闹得不可开交。但是我们这些同事立刻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该老师外在的性别跟他内在的性向并不相符。没有必要为了这种胡说八道公开自己有性别认知障碍的私事,大家是这么劝他的。但该老师为了维护教师的尊严,跟家长和学生说了真相。这个女生因为老师告诫她上课的时候不要聊天,觉得怎么就只针对我呢?真让人不爽。原因就是这么无聊的事。“处分?”没有。这所学校怎么让人妖跟单亲妈妈担任情绪不稳定的青少年的导师啊!家长只字不提自己女儿做的错事,反过来指责校方,结果算是学校败给了这种家长吧。教育场所也扯到胜负是有点儿可笑啦……“是那个老师吗?”他去年转到了别的学校,现在以女老师的身份在那里任教哦。



虽然这个例子有点儿极端,但要是别的男老师碰上这种事我想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从那时开始,S中学的做法是,就算是自己班上的学生来找,只要是异性的话,就联络别的同性老师去。







就算身为老师,也不可能成天只想着学生的事。我有更重要的人。大家都知道我是单亲妈妈,未婚母亲。我本来要跟四岁女儿爱美的爸爸结婚的。他是我打心底尊敬的人,拥有我所没有的特质。我们一起作了健康检查。其实只是顺便而已,没想到却发现他身染重病,于是取消了婚礼。“因为生病的缘故吗?”当然。“他很可怜?”是啊,井同学。的确,对方突然生了重病但仍旧结婚,夫妇一起渡过难关的人很多。但要是你的话会怎么办呢?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染上了HIV的话……HIV就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也就是艾滋病的病毒。这种说明没有必要吧?暑假的读书心得,班上大部分同学都选了同一本小说。大家都说“好感动”、“泪流不止”等等。既然大家都这么说我便也看了。是讲援交的女孩子感染了HIV,最后病发身亡的故事。“内容没这么简单吧?”好像有人不满呢。但是就算被故事感动,碰到跟HIV带原者性交过的人还是会退避三舍吧?滨崎同学,坐在第一排也用不着屏住呼吸。空气不会传染的。



他是在海外过着自暴自弃的生活时染上HIV的。当然我没法子无动于衷地接受这个事实。我想他心中的绝望一定深不可测。他说孩子的幸福最重要。这世间对HIV带原者确实存有偏见。就算孩子没感染,要是给人知道父亲是带原者的话不知道会面临什么境遇。上学的话虽然吃饭啊体育课啊什么的都不会有问题,但难保不会遭到同学甚至老师的欺负。没爸爸的小孩的确也可能被歧视,但是相比之下社会还比较能接受。我们讨论过之后决定不结婚,我自己把小孩生下来。



爱美出生之后确定并没有感染。我真是如释重负。绝对要好好养育她。我要守护这孩子。我在心里发誓,把全部的爱都投注在女儿身上。要是问我班上的学生跟女儿哪边比较重要,那自然是女儿。这是理所当然的答案。爱美曾经问过我一次说,爸爸呢?爸爸在没办法跟爱美见面的地方努力工作哦。他放弃了父亲的名分,将人生仅存的热情全部灌注在工作上。



但是爱美却已经不在了。







爱美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本班的学生杀害的。







大家对年龄限制有什么看法?比方说,要几岁才能抽烟喝酒呢,西尾同学?没错,要满二十岁。每年电视新闻上的成人仪式,都是满二十岁的新成人拚命喝酒的报道。为什么那些人非得在这个时候喝酒呢?法律允许满二十岁后可以饮酒,并非建议满了二十岁就要喝酒。但是既然有年龄限制,觉得满了这个年龄不喝好像就亏到了,所以助长了这种现象吧?



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这话暂且不提,各位好像都对犯人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我们班上有犯罪者这个事实,大家的感觉一定是好奇多于害怕。其中好像有人猜得到,也有人露出知情的样子。我个人对现在还能若无其事地坐在原位的犯人感到非常惊讶。惊讶吗?其实也不是。其中一个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大名能公之于世的。相反地,另外一个从刚刚开始脸色就非常不好,好像觉得这跟之前的约定不一样,心里非常不安。不用担心。我没打算要在这里公布两人的名字。



各位知道少年法吗?



少年因为身心都未发育成熟,由国家代替家长制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未满十六岁的少年就算杀了人,只要家庭法院认可,进少年观护所就得了。小孩是纯真的,这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神话。90年代,十四五岁的孩子钻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案。2001年4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六岁降为十四岁。



各位现在是十三岁。那么年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去年八月发生的“T市一家五口灭门血案”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犯人在暑假的时候把推理小说里提到的各种毒药分别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饭里,然后每天把不同的症状记录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状没有犯人想像得那么严重让她感到不满,最后把氰化钾加到晚餐的咖哩中,害死了双亲、祖父母跟小学四年级的弟弟。犯人是这家的长女,十三岁的初一学生。她在部落格上贴的最后一篇记事是:“不管怎么说,到头来氰化钾最有效!”这个案子电视跟报纸都大肆报道。你们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么处罚吗?犯人因为未成年,姓名跟真面目都没有公开。虽然只能从残忍的事件内容推测少女心中的黑暗,但只抓着这点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渐渐被人淡忘了。新闻可以这样做吗?本案的报道只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丝毫没有人味的变态犯罪者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少女犯只要在随便哪个儿童辅导机构写写作文,几年之后就能若无其事地回归社会。







上个星期刚出院的竹中太太也到我们家来。距离爱美的死刚好一个月。竹中太太在爱美的牌位前双手合十,流着眼泪说:“对不起。”地方报纸的新闻标题写着:“四岁儿童到游泳池附近喂狗失足死亡”,让竹中太太觉得是自己的错而沮丧万分。她把放在她家里爱美的替换衣物、筷子调羹、填充玩具等装在纸袋里带来给我。其中有一件眼熟的小玩意儿:小棉兔头形的绒布小包包。爱美那么想要而我终究没买给她的东西是哪儿来的呢?我很感谢竹中太太一直照顾爱美,她自己身体还没完全复原就到我们家来,所以我开车送她回去。我们看见毛毛在有段时间没整理的院子里玩一颗棒球。虽然竹中太太说那是从学校飞过来的,但棒球社的四号强棒击出再怎么远的全垒打,也不可能越过球场的保护网、飞过游泳池掉进来吧。



那天爱美是自己一个人去游泳池边的吗?我心中突然生出了疑虑。回家之后我再度拿出小棉兔绒布小包。这个小包包真的是爱美的吗?如果是的话就是有人买给她的。拿起来摇晃,发现虽然是绒布却挺重的。我拉开拉链,薄薄的内里下面隐约可以看见电线似的东西。我极力忍住心中浮现的不祥预感,第二天找了两个学生分别谈话。



外面走廊上好吵。别班已经下课了吧。有社团活动或者是要上补习班的人,除此之外想离开的人都可以走了。我说了这么多称不上愉快的话,接下来只会更加不愉快,不想听的人现在就请出去。没有人要走吗?那就表示各位都是自愿要听,那我就继续了。



从现在起我们把这两个犯人称为A和B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