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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 2)



1



事情发生在苏格兰难得一见的极光出现之夜。地点是苏格兰尼斯湖畔的小村庄迪蒙西。四年多前流浪至此的我,并不知道这地方几十年才能见到一次极光。因为今晚有极光,所以这里的人便猜想或许今夜也能看见尼斯湖中的水怪尼西。大家议论纷纷,街上非常热闹。



位于迪蒙西小旅馆隔壁的“亚文酒馆”,是我经常驻足的酒吧,这里的客人总是非常吵闹,像一群过度兴奋的野狗。这个晚上,酒馆的门开开关关,叭哒叭哒响的开合声持续不断,店里没有一刻是安静的。不过,再怎么吵闹也影响不了我,我只要有酒就行了,不管是威士忌或什么酒都行。总之,我过的是只要有酒精就好的生活,我根本不在乎什么极光不极光的。



我坐在吧台边一个舒适的座位上,动也不想动。为什么我连动都不想动呢?因为坐在这个位置上,可以看到比极光更精采的,琳达胸部山峦起伏的风光。我现在坐的是特别座,只有傻瓜才会想挪动位置。可是,琳达却一直啰啰唆唆地想出去外面。“去一下子就好了嘛。”



我只好说:“好吧。但是看到那个什么极光后,要立刻回来。”然而,这是个要命的承诺。一切就从这个骚动开始。



我抓起外套往外走,但是来到马路上,就立刻后悔了。才十一月,天气就冻得后颈发麻。我不禁觉得自己实在太好说话了,很想立刻回到温暖的酒馆里。可是,起伏的山峦也已站在外面了,而且山峦上面的眼睛,充满了轻蔑的神色,正看着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极光的我。



“天气冷的时候,才看得到极光。”琳达说。



我一直认为迪蒙西村的人口并不多,只有牛、羊、狗呀的。但是,今晚马路上却到处是人,看来我得重新认识这个地方了,原来这里住了这么多人。感觉上好像所有人都跑到马路上来了,而这些人形成的路障,让偶尔出现的汽车很难通行。我实在无法了解为什么大家对这件事会如此热中。



“看,巴尼,你看过那样的风景吗?”琳达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耳边说着。她如果不这样对我说话,我大概听不见她说的话吧?因为马路上非常嘈杂,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话,再加上不时响起的感叹声,不大声点说话是不行的。我装醉——不,我是真的醉了,所以整个人靠在琳达的身上,感受她丰满的上半身,并嗅着她身上脂粉和香水的香气。极光那种东西,怎比得上琳达身上的风光。



“好美的脖子。”我感叹地说着。



“是这边啦。”我的下巴被她往上托起。这一来,寒气直接从领口进入身体,让我更加对室外的冷冰感到不愉快。



“那个啦,巴尼,你还不至于老眼昏花吧?”琳达根本不理会我的感觉。



“你说天上有东西吗?”我有点不高兴地说。



“你看嘛,就在那边呀!”琳达兴奋地说着。



我觉得我看见到的,是把牛奶加入咖啡里,轻轻搅动时的模样。当时黑暗的天空里,有个发亮的绿色漩涡正在黑暗的天空中打转。那个绿色漩涡逐渐扩散,变成一张高挂在夜空里,没有边际的帘幕。这是从地面的角落看上去时的感觉。巨大的帘幕轻飘飘地动着。



“极光耶!你以前看过吗?”琳达问。



“没有。”我说。我怎么可能见过呢?我一向住在伦敦,那里是没有极光这种东西的。看到我不耐烦的样子,琳达咯咯咯的笑了,并且问:“你不觉得很感动吗?”



“感动吧……”我想了想之后才说。



“巴尼,你呀,这种答案还需要想吗?”琳达对我的回答很不以为然。其实,我是因为喝醉了,脑子里的东西跑来跑去,所以必须沉静一下,才能回答别人的问题。



“好了,我们已经看过极光,可以回去了吧!”我说。然后转身准备回酒馆。可是,琳达从我的背后抓住我的衣领,说:“还不行啦!”又说:“巴尼,你不觉得奇怪吗?”琳达鼓着腮帮子说。不过,她并不是在生气,因为她的嘴角还挂着笑意。然而,我不觉得这里有什么奇怪的事,因为我认为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莫过于竟然有人不喝酒。



“嗯,很奇怪。”我信口回答。我是说完之后,才开始咀嚼“奇怪”这个词的含意。我的嘴巴刚才虽然说了“奇怪”两个字,其实我根本没有任何感觉。我对眼睛所见的东西,本来就没有立刻产生感触的习惯,总是在以后想起来,或要写成文字的时候,才会因为需要而去思考、回忆,此时脑中才会浮现一些感想。



“天空好像被那东西占据了。”琳达说。



“嗯,是呀。”我同意她的说法。



“喂,巴尼。”琳达好像很久以前就想说了一样。她说:



“你想不想去邮局工作?那里正在找人。”我有点讶异地看着琳达的脸,因为她突然提起邮局的事。



“你这样下去会饿死的,没有工作是不行的。”她说着她自己想像的情形。我在伦敦的医院时,也听护士说过好几次类似的话。女人们的想法都是这样的。



“没错,我是一文不名。”我说。琳达大概是认为今天的我之所以对任何事无动于衷,是因为我没有工作的关系。



“好壮观呀!”站在我们附近的一个男人发出感叹,然后说:“站在这么壮丽的景观下,我们显得好渺小呀!是吧?老兄。”



我对他这样的说法觉得很纳闷。即使没有看到这样的景观,我们也会觉得自己的渺小,不是吗?



“我听我母亲说过,极光是种不祥的预兆。”琳达说。“看到极光时,就是有人要死了。”



“哦,是吗?”我说。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这些。



“自古以来,人们就很害怕大自然的异象,总认为大自然的异象是魔王降临的前兆。天空出现极光,冰的魔王就会来到地面徘徊。”



“那只是放电的现象。”周围有一个男人说。“和日光灯的原理一样。离地面一百公里到五百公里的空中,漂浮着许多带有磁力的电子,那里的空气很稀薄。带有磁力的电子撞上从太阳飞过来的微粒子时,就会发光。”我转头看声音的来源。那是个身材细长的外国男子,他讲的英语有外国口音。



“离极点大约二十三度的位置上,有一个叫做‘极光圈’东西,在极光圈下很容易看到极光,但是踏出圈外或进入圈内,都很难看到极光。”



“既然是跟从太阳飞出的微粒子相撞就会发光,那白天不是应该比较容易看到极光吗?”我问。于是那男子露出好像有点困惑的表情。



“嗯,这是个好问题,很难回答的问题。”他说。



“不知是什么原因,太阳的微粒子总会聚集在地球上黑夜的那一半,然后在地磁的作用下,慢慢往极地集中。”



“然后发光吗?”我问。“像日光灯那样。”



“是的。”那个男人回答。



“那什么是‘不知是什么原因’?”



“只有神能回答这个问题。”他说。



我觉得话说到这儿,就变得很无聊了,还不如回到酒瓶面前。极光确实是很特别的现象,如果天气不冷的话,再多看几眼这奇特的景观,也没什么不可。真希望下次极光出现的时候是夏天。



我的脚已经朝酒馆的方向走去,此时迪蒙西小旅馆旁边的刺叶桂花树那边,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引起我的注意。琳达也往那边看去,她的注意力好像完全被那里吸引住了。



“喂喂,那边有一张人的脸,谁在那里呀?”我虽然听到喧扰的声音,但是却对那边的情形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想快点进入酒馆里面。不过,琳达想去那边看,所以拉住我的外套衣领,把我拖向那边。



那里是村里最大的刺叶桂花树下,每年十二月这棵树就会变成圣诞树。不久之后,这树上就会挂满小灯泡。这个地方的人民信仰天主教,耶诞节时的活动虽然不见得很盛大,但这棵树却一定会装饰得非常华丽。



“喂,谁在那里吗?”人群中有个男人抬头向上发问。



“从那里看极光可以看得更清楚吗?”



但是,对方并没有回答。我因为被琳达拉着,所以也进入人群之中。一走到树下,周围立刻暗了下来。



“那是树枝的后面,不可能看得更清楚的。”



不知道谁说了这句话。这和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在那地方干什么呢?”



那里确实是树枝后面相当深的地方。



“喂,在那里的是人吗?”



另外一个人说。



“看得到脸呀!”不知是谁这样回答了。从旁边小旅馆泄出来的黄色灯光,正好照到那个地方,所以刺叶桂花树的树枝看起来黄黄的。



“可是没有身体呀!”不知是谁这么说了。



“谁去拿手电筒来好吗?”有人说。



“我去拿。”回答这句话的,是站在我身旁的琳达。她跑着冲进旅馆的玄关。琳达以前是迪蒙西小旅馆的工作人员,因为这层关系,也常到亚文的酒吧。



不久之后,琳达一面摇晃着手电筒的光芒,一面走出饭店的玄关。众人看见她出来后,都不由自主地抬头往上看,等待她的手电筒照出什么奇特的东西。她一回到我身边,就很谨慎地让手电筒朝上,照射那个大家觉得奇怪的东西。一张白色的人类脸庞,浮现在手电筒的光线中。看到那个东西的同时,大家都安静无声了。因为大家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事情。



那好像真的是一张人类的脸,看起来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的脸。那张脸一动也不动。但是,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张脸,在那么高的地方呢?那张脸背后的天空,是轻飘飘、摇晃晃的极光所形成的帘幕。



那张脸没有身体。啊,不,也不能说没有身体,因为脸的下面有个块状的物体,可是那个物体太小,不像是人类的身体。另外,高处的树枝不够粗壮,也承受不了人类身体的重量。



“那到底是什么呀?”



“只是一个面具吧?”有人这么说着。然而,谁会把面具挂在那个地方呢?理由又是什么?



很明显的,聚集在树下的众人感到恐惧了。连喝到有点醉醺醺的我,也被感染到那种气氛,觉得好像有什么恶魔栖息在树梢。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总之就是这样。恶魔正屏息着,好像在等待什么事情。在这种恐怖的气氛下,连我也忘了要回酒馆的事。



“有没有人会爬树?”有一个人说。



“不能放那个东西在那里不管。”



“有梯子吗?”



“有呀!耶诞节快到了,马上就是要布置圣诞树的时候,所以梯子早就准备好了。梯子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琳达在旁边回答。



“好,去拿过来吧!”有个男人下定决心般地说,他抓住琳达的手臂催促着。琳达走了,我被独自留在众人之中。这个时候,现场拥挤得不得了,人愈众愈多,想转个身都很困难。琳达走的时候没把手电筒交给我,而交给旁边的一位男子。那位男子非常热心,也很熟练地拿着手电筒往上照。



铝制的梯子搬来了。男人们拿起梯子,把梯子拉到最长以后,再把梯子插入树枝中,靠着树干而立。经过短暂的犹豫之后,有个男人鼓起勇气了。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从下面递上一支手杖,说:“喂,你拿着这个吧!”



男人点头,然后爬上铝梯。琳达拿回手电筒,照着那个爬楼梯的男人,和他前进的方向。



男人硕大身体的头部,伸进枝叶里消失不见了。在下面看热闹的人愈来愈多。因为有手电筒的光亮,所以可以了解上头的情形。男人的脚踩过最低最粗的树枝,又踩过第二低的树枝,正踩在第三低的树枝上,离那个奇怪的物体仍然有一些距离。下面有人喊着“小心呀”,也有人喊“加油、顶住呀”,大家在心情上好像正在对付逃亡中的猛兽。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什么。



“嘿嘿。”攀爬在树上的男人对着上面发出声音,但那声音听起来是没有意义的。然后,他慢慢的举起手杖,戳着上面的奇怪物体。



“怎么样了?”在下面的人问。



“唔,我再往下推推看。”他叫道。在下面的众人因为没有更好的主意,所以都抬头看着树上那男人高举的右手。“啊!”树上的男人突然大声叫出来。



于是下面的众人纷纷扰扰起来。那个奇怪的物体从原本的树枝上滑下来,但是很快的又被下面的枝叶托住,而且还稍微往上反弹了一下。那个物体并非就此停住,它马上又往下滑,这样的情形反覆了几次,让众人的神经紧绷到无法呼吸的状态。在无声的紧张气氛中,那个东西终于掉到地面上,发出“咚”的声响。那东西掉到地面时,曾经弹跳了一下,很快就完全静止不动了。



大家几乎是同时跑向那个物体,并且在离那个东西有点距离的地方,围成一个圈圈。琳达也往那个物体跑过去,并且不忘自己职责地拿着手电筒,照着那个物体。



“是狗!”有人说。那是一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体型相当大,黑色的卷毛上还有光泽。



“佩琪的?——”有个女人说,她旁边的男人则转头看着她的脸。



“是佩琪的狗吗?……”琳达在我身边自言自语,所有在场的人立刻把目光全投注在她身上。接着她就大声尖叫,那声音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



男人们大声说着话,他们的说话声里夹杂着女人尖细高亢的声音。大家慢慢知道这个物体是什么了,可是激动而高亢的叫声,却持续不断的出现。女人们害怕地尖叫着,都转身背对着那个物体,有男伴在身旁的女人,更把脸躲入男伴的外套里。女人中只有琳达停止尖叫,但她却哭喊着:“波妮!波妮!”



我根本无法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波妮”怎么了。旁边的一个男人从琳达的手中拿走手电筒,想去确认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东西。看来他也和我一样,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走到非常靠近物体的地方,然后用手中的手电筒来回照着黑色、蜷曲的物体,及物体最上方的黑色毛团。两者的毛明显的不太一样。物体前端的毛虽然也有卷曲,却不是太卷,而且是黑褐色的,和物体本身黑色而有光泽的毛不一样。这样的画面让我觉得很不安,觉得好像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可是,我依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男人慢慢的移动脚步,绕到那个物体的另一面。在场的其他人也像他一样走到物体的另一面,连我也不例外,好像不那样的话,就无法了解那是什么东西。绕过去另一边后,男人仍用手电筒照着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物体。



我不自觉地退后一步,还差一点就惊叫出声,那是一张女人的脸。苍白的脸上,眼睑微张。很明显的,那绝对是一张人类的脸。我觉得很可怕,酒也因此醒了。



“波妮……”男人说。显然他认识那张脸,而我,也认识那张脸。



那张苍白脸孔的主人,正是波妮·贝尼。此时她空洞的眼神,正看着鼻子前方的地面。可是,现在在这里的只有她的头部,与她的头部连在一起的,则是一只黑狗的身体。



2



在因为这个异常现象而赶来的村公所职员指示下,我们这些在刺叶桂花树下看热闹的人,都得暂时待在亚文酒馆里,等待邻镇葛利夏警局的人来调查。把我赶进酒馆,绝对是错误的行为。在看到这么可怕的情景后,谁都会想喝一杯,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喝了好几杯。



说是邻镇,其实也不是多远的地方,那是只要大声喊,就听得到的距离,所以我以为调查的警官很快就会来了,村公所的人才把我们都聚集在酒馆里。但是,葛利夏的警官大概也出去看极光了,他们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现身酒馆。警官到底是多久才到的呢?当时一瓶酒已经游走完我体内的全部器官了,所以我的心情变得相当好。



迪蒙西和葛利夏的规模差别不大,不过,葛利夏有一、两栋钢筋建筑,羊的数目则相对的比较少,也有驻地警局。



那东西的样子实在可怕,所以已经用防水布盖起来了。琳达一直坐在我旁边哭泣,但是,她应该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哭吧!波妮到底怎么了?那真的是波妮吗?她好像已经变成另一种生物了。那个物体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被挂在那么高的树枝上呢?还有——为什么会发生在出现极光的夜晚呢?



我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琳达应该也和我一样想知道吧!可是我们无法知道,因为我虽然很想去掀开那块防水布,却鼓不起那样的勇气,所以无法再看那物体一眼,也就无法确认那到底是什么了。波妮·贝尼以前经常会突然打开在我背后的店门,然后进入酒馆里,漫不经心地问:“大家怎么这么安静呀?”她偶尔会帮琳达炒热酒馆里的气氛。



琳达和波妮,是如同知己的好友,她们虽不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但在这个村里交往至今,也有几十年的时间了,尤其是最近这几年,她们又因为工作上也在一起的关系,所以感情更加深厚。除了休假的日子外,波妮总是站在这间酒馆的柜台里,而大多数时间里,琳达就站在她的旁边。



刚开始的时候,琳达和波妮对我的意义是一样的,我也经常在酒馆里,隔着吧台和波妮对坐。这村里有许多老年人,大家都有点年纪了,基于同是天涯寂寞人的情境下,在酒馆互吐心中的苦闷,很能拉近彼此的距离。但是我和波妮却像林肯纪念馆里的林肯像与自由女神像一样,一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



所以,我对波妮的意外并没有很大的感慨。我也是有岁数的人了,不会像少女那样多愁善感,而累积多年的人生经验,也让我成为与多愁善感无缘的男人。现在最适合我的东西,唯有酒瓶。



因为我一直确信自己大概活不过明年了,所以波妮如果真的死了,我只会有“她比我还早死”的感慨。比较让我耿耿于怀的,是波妮死时的状况,波妮的那种死状,好像遭受魔女附体,或被施了魔法一样。



我一面喝酒,一面想起刚才看到的东西。那样的东西当然也让我感到相当大的震撼,所以我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喝醉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经常是一片空白的,所以尽管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丹弗斯刺耳的声音就在我耳边,我也完全没感觉。



“又是你吗?巴尼!”局长直接在我的头上吼。“你也是目击者吗?”



“啊?谁?”我说。我已经醉得几乎张不开眼睛了,所以站在那里的是警局的局长还是一头大象,对我来说都一样。



“是的。我和巴尼都是目击者。”琳达说。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们是近距离看到的。爬树时用的楼梯,和照亮用的手电筒,都是我去拿来的。”



“唉,真倒霉。”丹弗斯局长吼叫着说:“我本来想好好欣赏极光的,却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事件叫到这里来,然后一来,就遇到连话都讲不清楚的醉汉。”



“啊,局长,是你吗?”我终于醒了,便以讨好的口气说:“我还以为是从尼斯湖里爬上来的怪物。”



我的回答大概太令局长意外了,所以一时之间他只能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还敢说别人,看看你自己那个笨拙的肚子,上面的肥油都要垂到地板上了。”他生气地说。我摸摸自己的肚皮,确定自己的肚皮里只有肉。我很少吃东西,说我的肚皮上有脂肪,真是太奇怪了。



“以前有老女人说过,极光出现的那一年,就是世界末日来到的时候。今天,竟然让全英国第一醉汉,遇到这种怪事,看来世界真的要结束了!”局长不理会我的言论,他有模有样地从胸前口袋里掏出笔记本。



“今晚是十月二十九日,还不到三十日……”丹弗斯局长一面嘟嘟囔囔地说着,一面在自己的笔记簿上记录着,也不知在写些什么。他那粗笨的身体懒洋洋地坐在小凳子上,傲慢地命令我:“喂,醉汉,把你看到的事情都说出来。”



“你也都看到了吧?”他那种审问犯人的口气让人很讨厌,所以我也生气了。“那就是一切。”



“什么!”



“局长认为那是什么呢?是狗身人面兽吗?波妮被魔法附身了吗?伟大的局长能告诉善良的老百姓,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喂,如果你今晚不想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睡觉,就老实一点回答我的问题。我才是问话的人!”



丹弗斯局长抖动着他身上唯一值得骄傲的胡子,大声吼着。这男人一生气,上嘴唇和鼻子间的肌肉,就会出现剧烈的运动,因此长在这部位上的胡子,就像正在做体操的毛毛虫般地蠕动。他的胡子实在太有趣了,所以一看到他的胡子,就会忘记他那张肥滋滋,令人讨厌的脸。我是某一次烂醉如泥,倒在路上睡觉,而被拖进葛利夏警局时,偶然发现这一点的。至于今天晚上我要睡哪里,那是我的自由。总之,我和琳达——其实是只有琳达一个人,便将刚才看到的情形,对局长说了一次。



“唔,原本是在刺叶桂花树上的呀!”听完琳达的说明后,局长如此说。



“是的。”琳达。



“梯子拿来后,就有人把梯子靠在树干上,然后爬上去……”



局长话没说完,就沉默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但是,我敢打赌,他只是在心里重复自己刚才说过的话,脑子里一点想法也没有。



“那么,这位女性的名字是波妮吗?”



“是的。波妮·贝尼。”琳达说。



“真的是波妮吗?”



“她的职业呢?”局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提出问题。



“她也在这里工作。”



“在这间酒馆里吗?原来如此。那么她多大了?”



“你是问她几岁了吗?她六十一岁。”



“有那么老了吗?”



“这个村子里都是老人,所以我们相对之下看起来比较年轻。”



“反正醉汉的眼睛是看不到皱纹的。”巴格利非常小声地说。“她的先生呢?”



琳达摇摇头。



“她没有结婚吗?”



“我想是的。”



“她住在哪里?”



“布朗威路的出租公寓。”丹弗斯局长立刻把琳达说的话抄下来。这个地方没几条马路,根本用不着这么紧张地写下来。



“她一个人住吗?”



“不,她和室友芭芭拉·贝卡住在一起。不过,她说这是暂时的。”



“那位芭芭拉·贝卡是怎样的人?”



“她在前面的夏洛兹餐厅工作。”



“芭芭拉·贝卡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我想是的。”



“你说的夏洛兹餐厅,是沿着前面的凯斯鲁路往前走的餐厅吗?”



“是的。”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吧?”



“哈!”我忍不住出声,那是从鼻孔里发出来的笑声,结果当然吃了局长的白眼。



“有个醉汉在旁边,做什么事都不顺利。巴尼!”他气得大叫:“你有什么不满吗?”



“倒也不是什么不满,只是,你问的问题和莎士比亚时代的警官一模一样。如果波妮有和人结怨,那么对方一定是魔女,才能把波妮变成狗,而且,就算警察来做调查,也查不什么来的。”我说完后立刻保持沉默,因为丹弗斯局长一直在瞪我。



“她没有和人结怨。”琳达的声音虽小,但很肯定。“她是个好人,大家都很喜欢她。”



“波妮被挂在很高的树枝上吗?”局长把问题拉回来。以他的立场来说,他也不得不如此做,因为这个案子实在太奇怪了,让人不知从何问起。只是这种口头上的询问,让人觉得好像是小孩在玩警察游戏。



“你把梯子拿来后,那位勇敢的男士便沿着靠在树干上的梯子往上爬,并且用手杖戳那东西,让它掉下来。这些事情进行中时,这个醉汉只在旁边发呆、观看。对吧?”



“是的。”说了好几次之后,局长才终于了解。



“那个梯子现在在哪里?”



“现在吗?现在靠在脚踏车停车场的墙壁上。”



“脚踏车停车场?”



“是的。那里的脚踏车,是为了投宿在迪蒙西小旅馆的旅客而放置的,有好几辆。只有迪蒙西旅馆有这项设备。”



“投宿的旅客可以骑这些脚踏车在村子里观光吗?”



“这样的村子有什么好观光的。”我说。



“是的。”琳达回答丹弗斯局长的问话。



“黄昏的时候,梯子在哪里?”



“一直都在同一个地方。”



“利用梯子爬到树上的人是谁?”



“就是站在那里的大德。大德·修梅克。”丹弗斯局长抬起肉包子般的肥胖下巴,懒洋洋地巡视后方。他那个样子,很像刚从泥水中上岸,正要甩掉身上泥水的河马。



“嗯,我的属下正在问他事情。总之,你们当时正在欣赏极光,所以抬头看着天空的方向,因此就看到那个怪异的东西。对吧?巴尼。”



“是呀,你没有看到极光吗?”



“看到了,那是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如果没有这讨厌的事情,我就可以更舒服地欣赏这次的极光了。”



“现在你已经问完话,可以好好的出去欣赏了。”



“可惜极光已经结束,看不到了。”



“那么,轮到你回答我了。巴格利,那是什么?”我说。



“巴尼,不要用这种亲密的语气跟我说话,我们没那么熟。”局长生气了。



“我一点也没有把你当成熟朋友。我不喜欢胖子。”局长脸上的赘肉颤动,身体也抖动起来。



“目前还说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就算我了解到什么,也不会对你这个醉鬼说。”我冷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我说话的时候,也用不着客气了。“既然你和我们一样一无所知,那你摆什么臭架子。”说完这句话,我的头突然沉重起来,忍不住把头靠在吧台上。醉意来的时候,头就重得受不了。



“你讲话很傲慢唷!曼克法朗先生。”局长不客气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说:“你好像很了不起嘛!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呢?”



我只轻轻哼了一声,不想说话。



“巴尼,自从你来到这里后,这地方就一件好事也没发生过。先是一个奇怪的流浪汉到了这里,每天占据着酒吧的吧台,喝着最便宜的酒,还吹嘘自己是作家。本来以为他是来酒吧追女人的,结果却因为喝太多而吐血昏倒,被救护车送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然而这个家伙实在不知好歹,到了医院也不安分,还招惹了医院的护士,终于被医院轰了出来,他只好回到这村子里。村里来了个这样的醉汉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村子出现数十年难得一见的极光现象的同一天里,竟然发生了可怕的命案,搞得世界末日好像就要降临了。真是可恶!”



“丹弗斯局长,你讲的话太难听了,这不是绅士该有的态度。”我说。



“如果是从前,被认定是魔女的人,会被处以火刑,被判定是傻瓜或醉汉的人,则因为无药可医,只好任由他去。可是这里却有拘留所可以管制醉汉。对你而言,这里已经不好玩了,你一定想回去伦敦的拘留所吧?”



“局长大人,你说的话里错误很多啊。”我要开始反击了。



“哪里错了?”



“像你这样的警察,怎么捉得到犯人呢?先说你的第一个错,我不是作家,我是诗人。我是继奥登⑤之后最有才华的诗人。”



译注⑤:W.H.Auden,出生于英国的美国诗人、剧作家。



“恕我眼拙,我竟然看不出来。”局长说:“可是,那是谁给你的封号?”



我不理会他的冷嘲热讽,继续说:“再说你的第二错。我确实因为喝酒而吐血了。”



“你还记得呀?真是佩服佩服。”局长冷笑地说。



“我是想忘记胃出血的疼痛,才会在那里喝白兰地的。而且,我并没有喝过量。”



“你的行为就像心脏被刺中即将要死的男人,背部又被捅了一刀。”



“是医生说的。他说:巴尼,你要喝酒的话,就喝葡萄酒。自从被医生那么说过后,我就只喝葡萄酿造的酒。”



我极力为自己辩护。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喝的是葡萄酒还是威士忌,其实都是同样的醉脸。既然医生说喝葡萄酒,我就开开心心的喝葡萄酒。不过,喝葡萄酒有点麻烦,那就是不知道极限在哪里,往往是站起来要走路时,才发现自己醉了。



“至于第三个错——”



“还有呀?”局长有点不安的样子。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我绝对没有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的护士。那是出了一点小麻烦。”



“哦?是怎么样的麻烦?”局长立刻摆出笑脸问。



“我不想说那件事。”我说。我没有告诉他的义务。



“别这样。你说吧!”局长用非常温和的语气说:“否则世上的人都会以为你是追求尹凡梅斯皇家医院护士的色狼。如果你想说出真相,我绝对是最理想的听众。”



“我要对谁说,我自己会决定。”我说。这是我的原则。别人对我的评价到底有多坏,我一点也不在乎。



“护士们老是抱怨我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可是我放下床的护栏,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有护栏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很快地上厕所。我不想吐血的时候,把床给弄得血迹斑斑。”我说。



“嗯,说得也是。巴尼。”局长以温柔的声音表示同意。



“要吐血的时候,我总是像从床上滚下来似地爬进厕所。那真的十分痛苦。有一天,一个护士拿来一个马桶,对我说:想吐血的时候,就吐在这里好了。她还说:大便的时候也大在这里。开什么玩笑呀!住进医院以后,我每天都只能喝牛奶,根本无法从屁股排泄出任何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怒意又回来了。肚子里有酒精成分的时候,人很容易生气。在伦敦时,我也是这样。在那些护士的眼中,醉汉是没有病的,她们认为喝醉的人,是一种自甘堕落的动物。



“巴尼,的确是你说的那样。”局长如此说。他的这句话让我心情好起来。



“有一次,我真的来不及进厕所吐血,便吐在地板上。吐完后,我全身无力,根本没办法爬回床上。然后护士来了,她乒乒乓乓的进入病房,一面把我从地上抓起来,嘴里一面不停咒骂我是病猪,还骂:每次都要为你这种笨蛋浪费时间,真是受不了。还一直吼着:臭死了!臭死了!你的眼睛是做什么用的,没有看到这里的马桶吗?叫你不要把床边的护栏放下来,你老是不听,从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笨的人。”



“那样呀!”局长要笑不笑的,看他那个样子,好像正极力忍耐,不让自己笑出来。我因为完全沉溺在当时的气氛中,又因为酒醉的关系,并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



“那么你有没有反驳?一定也回嘴了吧?”



“当然。”我几乎是用吼的。



“你说了什么?”



“你的裙子下面才脏呢!你是刚从伦敦妓院下班,才来医院上班的吧!”局长缩着背,一直忍着的笑声终于爆出来。我继续说:



“我的话把那个护士气死了。这就是整件事的关键。结果她用力抓住我的头发,又挥手打我的左脸颊。我疼痛得几乎失去意识。可是,即使是那样,她仍然不罢手,还拿起不锈钢的盆子,猛敲我的头。”



“啊!”一直在旁边听的琳达,终于惊讶得发出声音。“太过分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遭受那样的侮辱。她还一直喊着:把你说的话收回去!收回去!”



“这实在太……”琳达好像为了我而掉眼泪了。



“于是医院里闹烘烘的,医生们也都跑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同病房的病人们也抱怨连连。”



“他们说了什么抱怨的话?”



“吵死了。”



“嗯!”



“因为一直在挨打,我被打糊涂了,所以就说:对不起,吵到大家了。说完,我就昏倒了。”



“巴尼,你真可怜。幸好现在已经离开那个地狱了。”琳达说。



“那里真的是地狱,比伦敦的流浪汉拘留所还可怕。在那里都是一些头脑有问题的人,有因为妄想症而被带去那里的人,也有一直想死的家伙,和一整天都在生气,还有像疯子一样的人。有人因为赌马而输掉全部的财产,也有人被骗而想不开,更有公司倒闭的年轻老板。一整天都在生气的人,就是这个年轻老板。有一次我在厕所遇到他,他正好抱着马桶在吐,看到我进去后,他就大叫:看吧!不知是哪个家伙的大便,上完厕所不冲水就走了,那种家伙应该把他吊死,那种家伙做什么事都做不好,那种家伙没有女人爱,只会杀人。”



“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认识一个喜欢大便的人,你也快点变成他那样吧!”听到这里,丹弗斯局长突然站起来,踢翻椅子。“无聊!我是来处理命案的,不是来听这些疯话的。”局长的鼻头冒汗,很气愤地说。“你写的到底是什么诗?大便诗吗?”



于是我就说:“是你要问我的。”



“好吧!巴尼·曼克法朗先生,你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局长竖起一根手指头说:“在这个案子得到解决,找出凶手以前,你绝对不可以离开这个村子,知道吗?绝对不可以!就算你再喝得吐血,或被村子里的女人们唾弃,拿着‘巴尼·曼克法朗立刻滚出迪蒙西村’的牌子在你面前游行,你也不可以离开。知道了吗?”大声吼完后,这个乡下警局的局长转动他那仿佛海象般的躯体,终于离开我们了。



3



第二天,十一月三十日的早上,我在警方的电话要求下,前去迪蒙西村的村公所。这个公所的一楼,是像教会的教堂一样的厅堂,平日是解决村民纠纷,或大家表决重要事情的集会场所。今天村子里的人都被叫到这里来了。因为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所以是全体到齐了,只有小孩和动物没有到场。



昨天晚上聚集在刺叶桂花树下的人,被安排坐在前面,大约有二十个人。在场的总人数,大概有一百人,这个会场里的木头椅子,全被坐满了,会场里气氛显得很严肃。琳达也出现在前排的位置上。



迪蒙西没有警察局,所以巴格利他们好像把这里当成警察的临时办公室。一看到我进去,站在最前面的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便傲慢地挥动右手,指着前面的位置,要我坐在他的眼前。我是那种即使上教堂做弥撒,也想偷喝威士忌的人,所以只会选择最后一排的位子。我原本想不理会他的手势,却发现大家转头看我。不得已,我只好往他指示的位子走去。如果我现在反抗他,或许在他的影响下,我会被众人认定是凶手。



“嗨,巴尼,起床了,你能在午饭以前就出门,真不容易呀。”巴格利站在原地,以带着痰音,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说着。他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位面生的男人;这个人好像是外国人。我的屁股一靠到椅子,就听到巴格利说:



“警方的个别问话已经结束了。目前我们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是波妮·贝尼,今年六十一岁。关于受害者,各位如果还知道什么事情,请举手发言,告诉我们。”



巴格利说完,便“砰”地一声坐下来,身体懒洋洋地向后靠,让庞大的背部倚着挂着自己外套的椅背。又说:“什么事都可以说,例如知道波妮和谁结过怨、曾经和邻村的谁吵过架等等都可以说。请大家踊跃发言。”



“慢着,巴格利。”我有点受不了地说。



“巴尼,叫我丹弗斯局长。”巴格利吼道。



“局长现在是在做调查吗?”听到我这么问,巴格利咂咂嘴,显得很不愉快。



“当然是我在做调查。总不会是你在做调查吧?巴尼。”



“有这么愚蠢的调查方式吗?‘那是波妮,大家有什么意见?’就这样吗?”



“没错。你有什么不满吗?”局长说。



“从没有听过这么随便的调查行为。好吧,那你说,我们会知道什么事?”



“有没有奇怪的人出入村子啦,或听说过波妮曾经被谁威胁过、或知道她曾经抱怨过她可能会有危险、或有人很怨恨她、或曾经听她诉说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还有,她有没有向人借过大钱呢?说什么都可以。”如果办的是小偷偷东西之类的案子,这种不负责的调查态度也就算了。但是,这可是人命关天的案子,而且命案里还充满许多奇怪的事情,他这样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吗?



“这和被偷走一只羊那种案子不一样喔。”我这句话一出口,巴格利立刻以凶狠的表情瞪着我,所以我改变了话题。



“前天晚上我和波妮说过话。那天晚上她的心情特别好,她说她妹妹的儿子进入很好的大学就读了。当时在酒馆里的人都对她表示祝福。琳达,我说的对不对?”我大声说,征求坐在某个位子上的琳达的附议。



“是的。”是琳达的声音。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听到她的声音了。接着厅堂里此起彼落地响起表示同意的嘈杂声。应该都是当天晚上也有去酒馆的人。



“她没有和人结怨吗?”



丹弗斯问琳达。我替她回答:“波妮是个好脾气的女人,个性开朗,每个人都喜欢她。”



“巴尼,我没有问你。”巴格利口气严厉地说。“酒精中毒的醉汉所说的话,可以当作证词吗?我会好好求证你说的话。戈登,你对刚才巴尼所说的话,有没有意见?”巴格利坐在椅子上,好像学校里的老师一样,指着眼前的一个人问。



“我也那么认为呀!”被指名回答的戈登说。我实在很不想说,这个戈登也是酒馆里的常客,他酒精中毒的程度与我差不多。



“波妮没有和任何人结怨。”



这不是巴格利喜欢的答案,所以他换一个人问:“关于钱的方面呢?亚文,她有向人借钱,或借钱给谁吗?”



“没有。完全没有这些事情。”“亚文酒馆”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如此保证。



“唔。那么,最近有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出入村子吗?有没有人看到?”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的答案都是摇头。这个村子很小,若有什么可疑的外人来到这里,一定会立刻引起大家的注意。我完全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巴格利,她到底是何时死的?”我问。但巴格利没有马上回答我,他像个点头娃娃一样,头毫无意义地在脖子上摆动。过了一会儿,他似乎是无法坚持下去,才开口说:“我想是昨天晚上。”



“你想的?不是推断出来的死亡时间吗?”巴格利的表情愈来愈可怕——



“这个人很清楚嘛!”坐在丹弗斯旁边的外国人首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大,语调像美国佬,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精神。



“因为没有身体,无法对胃做检查,因此无法推断死亡时间。不过从发现的时间点来推论,她应该是被发现前的三小时被挂在树上的,所以死亡的时间或许是晚上快要八点的时候。从死者眼睛的水晶体干燥的程度,大约可以了解到这些。”



这是调查命案进行中才会有的开朗声音;真像美国脱口秀节目的主持人。我仔细地看了这个人的脸后,才想起来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他。想了好一阵子,终于想到了,是昨天晚上站在我旁边,对我说极光和日光灯的原理相同的那个男人。



“巴格利,这个人是谁?”我问。



“你迟到,所以错过我们的介绍了。这位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医学院的御手洗教授,他正好来这里办事,所以我们请他协助我们调查这个案子。他认识很多苏格兰场的人,也很受大家推崇,曾经破解许多困难的案子,是世界性的名人。他的专长虽然是脑部科学,但也精通法医学。”巴格利说明道。“还有,坐在后面的,是我们局里的年轻刑警,汤姆·格兰西斯。”



“噢,原来是业余的福尔摩斯。”我从来没有被阿谀奉承的经验,所以对那位备受奉承的教授,多少有些抗拒感,才会带着挖苦的口气那么说。那位叫什么教授的男人瘦瘦高高的,看起来相当年轻。



“他是大学的教授,是脑部的专家,又是名侦探,真了不起。”



“巴尼,要不要请他帮你检查一下你的脑袋?”



巴格利的话很无聊,可是在座的许多人都因此而笑了。这让我吃惊,也让我生气。



“从瑞典来的教授吗?我听懂教授对极光的解释了,但是教授也能解释清楚这次的事件给我听吗?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呢?是哪里来的家伙做的呢?”我说。



“现在我所能说明的事情非常有限。”教授仍以开朗的语气说。“因为掌握的线索太少了。”



是这样吗?我心里想。可是专家不就是即使只有有限的线索,也可以说出一套大道理的人吗?



“是脑筋有问题的人干的吗?”



“嗯,这样说也可以吧!总之,这是超乎常理的犯罪行为。”教授说。



“巴尼,这个人肯定比你疯狂。”局长又在挖我的疮疤。然而难以置信的是,其他人竟然因为他的无聊笑话而频频点头。



“你是前天晚上几点见到波妮的?”



“我干嘛要看时间!”我说。



“说的也是。就算看了,也是看不懂吧!我真笨,竟然问醉汉这种问题。”



“她下班的时间是午夜十二点。”亚文·瓦沙曼替我回答。“二十八日那一天,她和平常一样,也是十二点时下班回家。”



“她都是走路回家的吗?”



“是的。”



“芭芭拉·贝卡小姐。”



巴格利出声叫波妮的室友。



“二十九日那天你有看到她吗?”



“我整天都没有看到她。因为那天我要上班,一早就出门了,所以一直没有看到她。”



“前天呢?”



“前天也没有见到她。最近我常待在办公室,并不常见到波妮。”



“有谁知道波妮二十九日那天的行踪?”巴格利大声问,但是全场无人回答。



“波妮那天大概和平日一样,待在屋子里看书,或看撞球的节目吧。她总是自己做饭吃,上班的时间到了,才会出门,走路去‘亚文酒馆’上班。”



“她与男性的关系如何?”巴格利问得很直接。芭芭拉立刻说:“据我所知,她没有男朋友。”



“我这样问,并不是在窥探她的私生活,而是为了逮捕杀害她的凶手。关于这一点,你们有谁能提供情报吗?”巴格利说,但还是无人作声。



“好吧。如果有人知道,等一下再悄悄告诉我也可以。”



“局长,波妮真的没有男朋友。我和她是同事,我们的感情很好,她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我的。我知道她真的没有男朋友。”琳达说。



“那么,平常她做什么消遣?”巴格利说。女人到了六十岁,没有男朋友倒是正常的情形,不过,任何事都有例外。



“她爱喝酒吗?”巴格利说这句话的时候,瞄了我一眼。



“她也会喝酒喝到吐血吗?”



“她喜欢庭园里的玫瑰,偶尔会和女性朋友聚会聊天。”琳达回应巴格利的问话。



“聚会时,她的表现如何?”巴格利巡视着众人。他是在问:有哪些人会和波妮聚会?



“她的表现一直都很正常。”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说道。“我也常和波妮聚会。”



巴格利沉默了一下,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柯妮·达文生。”



“职业呢?”



“我以前是小学老师,现在已退休了。”柯妮继续说:“她如果有烦恼,我们都看得出来。”



“我也这么认为。”琳达也这么说。然后巴格利便以阴沉的声音说:“既然她是这么单纯的女性,为什么还会被人那样杀死呢?”他双手抱胸,眼睛看着地面。



“真的没有和人结怨吗?”他抬起头,非常不死心地再问一次。我也抬头看着在场的人,发现众人都轻轻的摇了摇头。



“局长,她会不会被抢了?”有人这么问。



“见不到她的身体,谁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局长很简慢地回答。



“她的房间很整齐,没有东西被偷,钱也都还在。”这么说来,她被杀害的现场应该不是她自己的房间。



“巴格利,波妮到底是不是被杀死的?”我问。



“当然是。”巴格利很不耐烦地回答我。



“她的死因呢?”



“没有身体,所以无法判断。”那位瑞典来的教授说。



“被杀害的现场在哪里?”



“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是巴格利。



“这是恶魔干的,”不知是谁说了这句话,声音听起来有点老。



“是恶魔干的!恶魔苏醒了!”



但是,巴格利当然不会如此认为,只会把这种看法当成蠢话。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我焦躁地说了。为什么没有人要讨论我想知道的事情呢?



“各位,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波妮的头会和长毛狮子狗的身体接在一起呢?”



“波妮的头好像是被一股凶暴的力量,硬从身体上撕扯下来的。”御手洗教授若无其事地说着,但是大家却闻言哗然。



“就像拥有怪力的巨人一手抓头,一手抓身体,然后用力撕开那样,所以伤口的切面非常不整齐。那种伤口不像是刀刃切砍出来的。”厅堂里响起一阵阵忍不住作呕的呻吟声。



“果然是恶魔干的。”刚才的那位老者说。



“不要谈论恶魔。”巴格利不愉快地说。



“教授,请继续说。”



“长毛狮子狗的情况也一样。还有,不管是狗还是人,他们的食道都被插入木棍,藉此将人与狗串在一起。如果没有相当的力气,办不到这点。”大家屏息听着教授的解说。



“一定是恶魔,只有恶魔才做得出那种事。”又是那个老人说。



“贝卡女士,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是波妮的狗吗?”巴格利问。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注到被问者的身上。被问者摇摇头,说:“不是。”



“那么是谁的……”大家的视线一起移动,看向一个人。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是我的。”一位面貌姣好的成熟女子在大家的视线下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佩琪·卡达,我在凯思鲁路开店做生意。”



拥有一头金发的佩琪·卡达,在众人中显得相当醒目。虽然她应该也是六十几岁的人了,但看起来却只有四十几岁的样子。



“你开什么店?”



“珠宝店、进口服饰店、餐厅等,经营的范围相当广泛。”佩琪回答。她经营的店都是村里最高级的店,她也是村里最有钱的人。她是寡妇,那些店面和金钱,据说都是她丈夫的遗产。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外,她还有几家出租用品的店。她不仅是村里最有钱的人,或许也是村里最漂亮的女人。



那只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名叫邓恩,是佩琪的宠物,全村的人都知道。爱犬被杀了,她内心的悲痛,应该不亚于波妮的朋友们。



“那只狗叫什么名字?”



“邓恩。”



“邓恩死亡的时间推断是前天晚上。”教授说。



“你的狗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巴格利问。



“大概也是那个时间。”佩琪回答。



“狗的情况怎么样?”



“不是被毒杀的。”教授先是这么说。然后接着又说:“它没有被注射毒剂,也没有被溺毙或勒死,更不是因为身体衰弱而死的。”



“那么,它是怎么死的?”巴格利问。



“头部遭受枪击或殴打致死的吧。”



“啊……”佩琪发出哀痛的叹息声,众人也议论纷纷。



“因为狗的头部不见了,所以无法断定确切的死因。如果可以找到狗的头,就能确定了。”



“到底是谁?……为什么要那么做?”佩琪有气无力地说。



“你有和人结怨吗?”巴格利单刀直入地发问。



稍微沉默了一会儿后,佩琪才说:“我不觉得我有和人结怨。”



村人也同意她说的话,接二连三地点头。



“而且还被缝合起来。”教授说。



“什么被缝合起来?”



“波妮的头和邓恩的身体,被针和线紧密地缝合、连接在一起。缝合的部位是脖子这一圈。”教授指着自己的脖子,并且用手指头轻轻绕了一圈。大家都被他这番话吓得说不出话。巴格利叹了一口气后,才说:“太混蛋了。”



“有必要那么做吗?”我也说了。



“所以我才会一直问波妮是否有和人结怨这个问题。如果没有仇恨,为什么要做这么可怕的事情?不是吗?一定有什么怨恨吧!”



“唔。”我也不得不点头同意这个看法了。



“一定不是什么不愉快的小事,而是就算杀死也无法释怀的深刻怨恨。如果不是这样,就很难解释这种情形。所以说,各位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请一定要告诉我。”



但是,巴格利即使这么说了,大家仍然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再说:“这个村里的人,彼此都像亲戚一样熟悉,都是从年轻时就认识的朋友,不仅知道彼此的性情,连彼此家里的事也知道一些,所以你们一定知道什么。”



巴格利开始演讲,可是仍然无人出声。“贝卡女士、琳达,你们想到什么了吗?”但是,这两个人稍微犹豫之后,仍然摇了头。



“我非常了解波妮的事情,她喜欢吃的东西,她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都知道。可是,我不知道她会和什么人结怨,我认为她根本不可能和人结怨,而且朋友们一向都很喜欢她。”



琳达说。芭芭拉点头表示同意,并且说:“我也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物。如果问我最近有没有看到什么陌生人出入此地,我的答案就是那边那位瑞典来的教授了。”



听到两位女士的说法后,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摊开双手,表示投降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好像要撼动村公所建筑物的声音突然响起,于是大家都抬头看着天花板。那是有点像大地鸣动,也有点像物体爆炸的声音。



“怎么了?”巴格利看着天花板问。



“是冰雹。”坐在最后一排的人打开身面的门,稍微看了一下外面之后说:“下冰雹了。”



“嗯。”巴格利轻哼一声,好像在说“原来如此”,然后双手交叉在胸前。尖锐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在这时响起。此时我才知道,原来巴格利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这个案子的搜查本部,连电话都迁过来了。刑警汤姆跑去接电话。大概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所以他一手捣着耳朵,大声说着电话。汤姆说了一会儿后,就把听筒交给巴格利。巴格利一拿到听筒,就大声说着,他的声音比汤姆还大。他说话的声音愈来愈大,也愈来愈高亢,所以大家都静了下来,竖起耳朵听他到底说了什么。可惜大家听得最清楚的,仍然是冰雹打到屋顶的声音。



“什么?”巴格利突然大喝一声,然后就吼道:“知道了,我立刻过去。”



他把听筒交还汤姆,然后抓起椅背上的外套,一面笨拙地把手伸进袖子,一面说:“各位请回去吧!有人必须回去照顾店面吧?可以回去了。必要的时候,我会再和大家联络。还有,如果你们想到什么,请务必和我联络,我大部分的时间都会在这里。”



“巴格利,等一下。如果你希望得到我们的协助,就请告诉我们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一这么说,众人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巴格利犹豫了。他像一头找不到路回家的水獭,在原地来来回回走着。过了一阵子之后,他才抬起头,说:“我不是不想告诉大家,我是担心凶手就混在这里的人群之中。”



“我们这些人之中会有凶手吗?”我立刻说:“如果那么可恶的人就隐藏在我们这些人里面,那么一定还会发生事情。”



“好吧!”巴格利很男子气概地下定决心,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外面下冰雹的声音,此时也比较平静了。



“就算凶手现在就在这里,我也只好说了,反正是隐瞒不了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事?”



“发现手臂了。”巴格利这么一说,大家都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



“发现两只手臂了。”



“在哪里发现的?”亚文问。



“在飞机里面。”



“什么?”我一喊出这两个字,就立刻发现自己喊的话,和刚才巴格利对着电话听筒喊的话是一样的。



“飞机?在那里的飞机?”



“村外的葛利夏小机场里的飞机。那个机场里的某一架西斯纳轻型飞机的座位上,有两只手臂。”



“为什么会放在那里……”



“谁知道!”巴格利没好气地说,他快快地扣着外套的扣子。



“疯子做事情需要理由吗?”



“如果我们在这里等,你会告诉我们结果吗?”我问。



“好呀。有时间的人,爱等就等吧!总比去喝酒好。”巴格利一面吼叫,一面扬起脚步声走出公所。那个瑞典来的教授跟着他去了,汤姆刑警则留了下来。



我认为先去吃个午饭,再回来这里就行了。因为如果有什么状况,巴格利一定会随时和汤姆保持联络,所以只要待在这里,一定可以获得我想知道的讯息。



4



葛利夏机场位于离迪蒙西村约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冰雹已经停了,但天空仍被乌云笼罩,只有山边的缓坡附近看得到白光。才刚过中午,天色就暗得如同黄昏。吹着微风,天气很冷。



离迪蒙西村最近的国际机场在尹凡梅斯,葛利夏机场是民间的非正式机场,所以这个机场的正式名称为“葛利夏机场外飞机跑道”,但一般人还是以“葛利夏机场”来称呼。



巴格利站在飞机跑道南边的中央,和机场的保养人员谈话,他的另一个属下约翰·霍金斯站在他旁边。跑道的周围停了好几架CESSNA机,这些小飞机都被绳索固定在水泥地面上。



“这些飞机一直都在这里吗?”巴格利问。



“是的。”保养人员回答。



“没有放在飞机库里吗?”



“大型飞机会停放在飞机库。但因为空间不够,私人的CESSNA,都这样停放在这条白线围起来的空间里。”



“这个白色四方形的线里吗?”



“是的。”



“这样斜放着?”



“嗯,大家都是这个角度。”这些飞机很守规矩,都朝同一个方向,排列整齐地停放着。



“下雨的时候也放在这里吗?”



“是的。”



巴格利露出有点不敢相信的表情。“这样安全吗?”



“安全。这里的保养措施做得很好,就算机体外部有些老旧,引擎也会保养换新,所以飞机不会有问题。不过,如果担心飞机受损的话,可以在飞机上盖保护罩。”



“这架飞机也有保护罩吗?”



“有的。”



“波妮的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吗?”



“她的名字叫波妮?”



“不错。听说那两只手臂是你发现的。”



“嗯。这架飞机的主人说要使用飞机了,就叫我来做飞行前的保养,所以我就来到这里,一掀开飞机上的保护罩,就看到座位上的人类手臂。”



巴格利默默注视着这位飞机维修员,过了一会儿后才问:“看到这东西时,你很吃惊吧?”



“看到第一眼时,我心想:这是人类的手臂吗?那时的感觉当然很不舒服。”看起来他好像不太讶异。



“不过,刚才听到名字后,我真的被吓到了。因为有名字,表示那真的是一个人的手臂。那个人——死了吗?”



“唔。”巴格利点头,然后说:“死了。”不过,巴格利并没有进一步说明尸体的情况。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行为?……一定有很深的怨恨,才会对死人做这种事吧!”



“飞机的门没有锁吗?”巴格和问。



“有锁。但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这个窗户是开着的?”



“是的,是稍微开着的。就像这样,有一个缝隙。”保养员把保护罩放在机翼上,实际操作给巴格利看。他举起不锈钢窗框的下端,再往自己的眼前拉,结果窗户就出现了宽约二十公分左右的缝。因为窗户上端有铰链固定的关系,所以最多只能开到这么大,不能完全打开。不过,这样大小的缝,已经足够把手臂塞进去了。



“没办法再开大点吗?”



“不可能。”



“这个窗户不能上锁吗?”



“可以上锁。大概是机主忘了锁吧。”



“机主们常常忘东忘西的吗?”



“这该怎么说呢……”维修员想了一下之后,才又说:“通常是不会忘记的。因为机主们也会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例行检查的事项,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外出时一定会检查门窗,关好门窗。可是,虽然有检查,偶尔还是会出现疏忽的情形。”



巴格利点头,表示理解地说:“逐一检查这里的每一架飞机时,会发现某一架飞机的窗户没有完全关好……”



“这是常有的情形。”



保养员同意。此时,他们听到御手洗教授的声音:“这个飞机场周围的铁丝网,很容易被攀越吧?”因为有风,声音的来源又有点远,所以教授很大声地说。



“是吧。”保养员说。



“既然谁都进得来,也就是说谁都有能力把两只手臂放进飞机里。”



走近之后,教授继续说:“虽说这里是机场,但是这里一点也不像机场。因为这里没有监视系统,连警报装置也没有。”



“因为这里不是官方认可的机场,所以不能安装那些设备。这里连夜间照明也没有,所以到了晚上就不能使用这个跑道了。”维修员说。



“到了晚上,飞机就不能在这降落了?”



“是的。”



“那么,如果白天时飞机从这里起飞,在天上飞到天色变暗了,那该怎么办呢?”



教授发问。维修员耸耸肩,说:“那就只好去尹凡梅斯降落了。”



教授点头表示了解。然后说:“放这两只手臂的人,也有可能去尹凡梅斯吧?”



“那里很难。因为那里的警备比这里森严多了。”维修员说。



“可是,会用哪种凶残的方式,硬生生将人的双手撕扯下来的人,也有可能破坏铁丝网进入机场,硬掀下飞机的门。”



“那两只手臂是被撕扯下来的?”维修员问。



“这个案子早晚会进法院裁决。为了避免给陪审团不必要的成见,希望你先不要对外透露你所看到的事情。”



“我知道。”维修员答应了。又说:“那两只手臂的情形真令人难以相信。手臂真的是从肩膀的关节处扯下来的吗?凶手为了什么要那么做呢?……法院真能判决这个案子吗?”



巴格利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他轻轻摇摇头,喃喃说着:



“真是棘手啊。”



“有风。”教授说:“遇到这样起风的时候,管制塔会怎么处理?”



“应该不会让这种飞机起飞吧!飞机是在风的上面飞行的。”



“啊,对了,这种飞机叫什么名字?”



“西斯纳182R。是美国制的。”



“丹弗斯局长,我们要不要去葛利夏医院?我想详细看看那两只手臂。”



教授说,局长点头答应,然后对维修员说:“谢谢你。或许还会有问题请教你,到时候我会再打电话和你联络。”



“知道了。如果有急事的话,可以打行动电话。”维修员说。



“唔。”局长点头,然后朝航站的方向走去。



5



“呃,巴尼,你还在呀?”从机场回来的巴格利劈头说完这句话,才脱掉外套,并把外套挂在椅背上,然后才走到室内角落的暖炉边,温暖他那庞大的躯体。那位从瑞典来的教授并没有跟他回来,跟着他回来的刑警也很快地走到暖炉边取暖。外面真的很冷。



在这个房间里等待巴格利局长回来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佩琪·卡达,原本当老师的柯妮·达文生,酒吧的老板亚文·瓦沙曼和琳达·史汪森;女性比男性多。她们都是和波妮有交情的老朋友,所以不仅关心波妮这个案子的调查过程,也希望能够尽早找到杀害波妮的凶手。不过,她们现在聚集在这里的原因,除了基于对好朋友的关心以外,这个命案似乎也让她们感到人人自危,所以想从巴格利带回来的讯息里,获得可以自卫的情报。



“巴格利,真的找到波妮的两只手臂了吗?”我代表大家,向巴格利海驴般的背部发问。



“唔。”巴格利头也不回,不厌烦似的随便哼了一声。



“说呀!那东西现在在哪里?”



“巴尼,我要先警告你,你不要随便对别人说这件事,因为我不想把尹凡梅斯的记者们吸引到这里来。那两只手臂现在在葛利夏医院,御手洗教授正在进行调查。”



“什么?巴格利!你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个案子吗?”我讶异地说。这么大的案子,怎么可以隐瞒呢?



“我可没有那么说。刚才就有许多报社和电视公司的记者透过尹凡梅斯的警局,要求我公开和这个案子有关的情报、照片,并接受记者的发问。可是,我希望媒体能先整理好问题,再一起发问,到时我一定会知无不言,因此要求记者们给我们一点时间,现阶段不要打扰我们的调查工作。刚开始的调查工作是最重要的,所以希望记者们不要胡乱抓到什么证据就夸张报导,就算要报导,也要对受害者、嫌犯等等的名字做匿名处理。为了不在调查时受到媒体的干扰,现在就要尽量争取时间。如果这个安静的村子里,突然涌进大批的记者和摄影机,一定会搞得鸡飞狗跳,到时不仅我们无法好好的进行调查的工作,凶手恐怕也会趁乱逃走。”巴格利转身离开暖炉边,边走边对着我说。



“这是那位教授的主意吧?”听到我这么说,巴格利张大了眼睛,说:“不错。”



“你好像什么都要依赖他。”我一说完,巴格利马上接口:“他是这方面的专家,经验非常丰富,拥有数个博士学位,除了法医学、脑部科学的专长外,他对司法与传播学也很有研究。他说为了确保调查初期的品质,与不影响陪审制度,现在最好做匿名处理。我们不习惯处理这种案件,当然要借重他那样的人才。”



“如果你不怕英国的警察被嘲笑,那就尽管什么事都请他帮忙吧!”我说。



“哼!”巴格利哼一声,大大的屁股重重地落在椅子上。汤姆和约翰两位刑警也找了椅子坐下来,他们坐的位置离巴格利有点距离。“曼克法朗先生,你好像对教授很有意见啊?”



我没有回答巴格利的讥讽。



“教授的纪录太耀眼了,他的纪录不是奖状就是徽章;不像你,你只有拘留所的纪录。好了,各位女士,你们在等我吗?卡达女士,你不是还要顾店吗?”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哪有心情顾店。”她落寞地说。



“确实是的,卡达女士。每个人都需要放松自己的时间,不过,也有人太放松自己,脑子里只有酒。史汪森女士和瓦沙曼先生上班的时间是晚上.达文生女士已经退休了,难怪有时间在这里等待。不过,这里还有一位男士似乎不回去工作也没有关系。”



“巴格利。”我说。



“啊,对了,你的工作就是喝酒吧?”



“说点正经的事好吗?你是警官吧?因为你是警官,我们才会在这里等你。”



“巴尼,我的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浪费在你身上。”巴格利的话让我很不愉快。



“巴格利,你真是个让人讨厌的人。”我说。



“彼此彼此。”巴格利立刻说。



“你何不把思考如何损人的时间,拿来好好思考波妮的案子?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委托给外国人,自己也该动动脑筋。”



“哈哈哈哈!”巴格利抬起那个地球仪般的胖脸,很开心似的对着天花板大笑。然后说:



“你有资格对别人说教吗?巴尼,你应该先说说你自己。你才应该把思索如何挖苦别人的时间,拿来思考如何把自己从酒精中解救出来。”



我气得一时说不出话来。话说到这种地步,实在叫人无可奈何。看来,为了能继续跟这个爱逞口舌之快的人说话,我只好老实一点了。“巴格利,我知道你很了不起。”



“知道就好。”



我无语几秒钟后,才开口:“总之,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你就告诉我们一些吧。”



“你想得可真美呀!巴尼,又不是我叫你们等的。好吧,为了让你暂时离开酒精,我就告诉你们一些我们目前的调查进度。波妮的两只手臂,被人发现在距此约十哩的葛利夏机场的飞机座席上,那是一架182R型的西斯纳。平常一直有罩子盖着飞机,要不是有人要进行保养,波妮的手臂就不会被发现了。波妮的两只手像被撕开一样,从肩膀上被扯了下来,手臂上没有任何衣物碎片,完全裸露着。因为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死后才被扯下来的。”



“像被撕开一样的扯下来?”我毛骨悚然的说。



“是的,不是用刀刃切砍下来的。关节部分的圆形骨头完全露出来了。”女士们不禁发出害怕的惊叹声。



“到底是怎么撕扯的呢?”



“谁知道!”



“还有,波妮的手臂为什么会在那个地方呢?……为什么要把手臂放在距离头部十哩的地方呢?”



“用脑袋想呀!巴尼,用你自己的脑袋想。”巴格利说。



“那个飞机场有人看到凶手吗?”柯妮·达文生问。



“没有人。因为那里不是正式机场,而且后面就是一大片空地,任何人都可随便出入。那里没有警报器,也没有监视摄影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对方进入飞机场的时间是黑夜,因为白天一定会被看到。白天时那个地方随时都有人。”



“凶手知道这点吗?”佩琪问。



“恐怕是知道的。”



“那么,凶手会是村里的人吗?了解机场情况的人……”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巴格利就插嘴道:“巴尼,你也在这个村里住很久了。你知道葛利夏机场并没有监视摄影机吧?”



我摇摇头说:“不管住多久,不必知道的事情就是不会想要知道。不过,有这方面知识的人,不用住在这里,只要看一眼就明白了。即使是从地球另一边来的人也一样。”



“把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是昨天晚上吗?”



巴格利突然冒出这句话,我立刻警觉到自己刚才的失言。



“波妮前天晚上还活着,所以可以将她的两只手臂放入飞机里的时间,只有昨天晚上而已。”



我不说话了。



“等一下。”亚文开口说:“前天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波妮离开我的酒馆,然后回家。从那时候起,就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第二天早上她的室友也没有看到她。或许她是在前天晚上的十二点到第二天早上之间被杀害,并且被撕下手臂,手臂很快就被放入飞机中的。”



“唔,有此可能。”巴格利很快就说。“那位正在医院的瑞典来的教授,大概可以从医学上检验,推断出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就在巴格利说这些话的时候,电话铃声响了。“看,电话来了。”这位葛利夏警局局长此时把双手枕在脑后,有点得意的抬起胸膛。汤姆拿起电话,只讲了一、两句,就把听筒递给巴格利。



“局长,是御手洗教授。”汤姆说。



巴格利接过电话,懒洋洋地开口:“嗨,教授,我是巴格利,知道波妮的手臂被撕扯下来的时间了吗?”巴格利问。但是五秒钟后,他那海象般的巨大身躯竟然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他的表现让我们呆住了。



“你说什么!”他叫道,我们也都竖起耳朵听。



“你说那不是波妮的手臂?”我们讶异得互相看着对方的脸。



“那么,那是谁的手?”这句话说得太冲动,巴格利立刻再说:“嗯,我不了解那样的事,对不起。总之,我知道那不是波妮的手臂了。唔。血型和DNA都不一样,而且手臂是在距离今二十个小时内被撕扯下来的。那么,年龄呢?”



巴格利沉默下来,静听对方说明了一阵子。



“年龄和波妮差不多,白人女性。血型O,波妮的血型是B……不,教授,这样就可以了。总之,那是别人。不过,我的头痛并没有消失。对了,手臂上有指纹吗?没有吗?唔。知道了,辛苦你了。你累了吧?你住在迪蒙西小旅馆,请回旅馆休息吧。旅馆的房间里有电话吧?很好。如果有新的发展,我一定会立刻和你联络的,到时还要请你多多帮忙。”巴格利客气地讲完电话,然后就发起呆来,连听筒都忘了放回去。因为他就像头海驴标本一样呆立着,他的属下汤姆只好走过来,将电话听筒从他的右手拿下来。事情进展似乎太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了。



“那不是波妮的手臂吗?”汤姆问他。



“唔。”巴格利虽然如此回答,但他没有点头,而且从他的神情看来,他似乎还没从心神不定中恢复过来。



“那么,是谁的手臂呢?”我问。然而因为局长还陷于心神不定的恍惚之中,根本没有回答我的意思,他的属下更无法回答我的问题。巴格利双手抱胸,眼睛看着地板,一动也不动的样子好像某个有名的铜像。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了:“总之,有件事是确定的,那就是某个地方还有一个人被杀了。”



这句话造成女性们心里极大的恐慌。有人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有人却屏息,好像不敢呼吸了。



“到底又是谁死了……是这个村里的人吗?……”



“会不会是菲伊……”柯妮小声说着。“昨天一整天都没看见她。”



“菲伊?”巴格利问。“菲伊是谁?”



“是波妮的朋友,她们偶尔会见面。”



巴格利听到这个回答,稍微思考之后又问:“那位女性的身体上可有什么特征?”



“你是问手臂上吗?”柯妮问。



“是的。”巴格利回答。柯妮慢慢的摇摇头,说:“手臂上没有什么特征。若是身体的话,或许可以找到某些特征。”



“什么特征?”琳达发问。



“我实在不愿去想这种讨厌的事。但是……”柯妮说:“菲伊不是常常烦恼妊娠纹的事情吗?她的肚脐上有妊娠纹。”



“嗯……”琳达同意似的点了头。



“菲伊……她姓什么?”巴格利掏出记事簿,准备开始他的调查工作。



“菲伊·艾马森。结婚了吗?”他一边写,一边发问。



“她离婚了。她好像说过她的孩子住在利物浦……她现在一人独居。”



“她几岁了?”



“菲伊六十二岁。”柯妮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凶手的目标除了波妮外,还有波妮的朋友吗?”巴格利合上记事簿,不自觉地喃喃自语。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好像失言了,便立刻沉默下来。如果他的顾虑正确,那么现场的三位女性,可能也会遇到相同的危险。“可恶,接下来还会怎么样呢……”



巴格利这么说着的时候,电话铃声又响了,神经已经非常紧绷的巴格利立刻跳了起来。想不到这个外表粗线条的男子,神经却很敏锐。他把手伸出去,在汤姆说话之前,拿起了话筒。“喂,我是葛利夏警局的丹弗斯局长。是,是的。”



平静地讲了几句话后,他的声音突然像一直找不到对象的公海驴在向最后一只母海驴求爱一样,以全身的力量发出吼声。“消防车的上面?”他震动腹部的肉,叫出声来。那声音让我们胆颤心惊。他的嘴巴一直张得大大的,我们几个人的目光,也就一直看着他张开的大嘴。



“在消防车的上面?可能是被分尸的尸体?是身体吗?是人类的身体吗?是女人的身体吗?嗯,我们一定会去调查的。但是,为什么会在消防车上面呢?啊,是的,确实是那样。我会立刻过去看看。”



巴格利把电话递给汤姆,然后右手按着额头,站住原地不动。看样子:案情的发展果然很棘手,实在不是他这个乡下警察能够了解、处理得了的案子。



“可恶!到底是哪来的家伙干的好事!”他气愤地骂着凶手,这是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反击。



6



“呃,巴尼,你也来了?那你就站在那儿等,绝对不可以进来。”巴格利对着我吼,然后和汤姆与御手洗教授打开栅栏,进入消防队的庭院里。



迪蒙西的消防队是砖造建筑。敞开的长方形入口后面,停放着两辆漆成红色的大消防车。不过,这两辆消防车都不是巴格利的目标。消防队旁有个低矮的木栅栏,这道木栅栏后,是片相当宽阔的杂草地。有人在这块杂草地上晾衣物,衣物的后方有辆老旧的消防车,车上的烤漆已经斑剥脱落,有些地方甚至已经生锈。巴格利他们快步往那辆消防车走去。



约翰·霍金斯刑警被独自留在栅门外,门外的地上照例贴着写有“警戒线”字样的黄色胶布。我是自己跑来的,巴格利当然不会用车子载我来这里。刚才巴格利叫我们这些外行人回家去,然后就匆匆离开村公所大厅。我是和后来被警车送来的御手洗教授同时到达消防队。



自从刚才在门外偶遇后,巴格利不时以气恨的眼神瞪我。因为不能叫我回去,只好让我在栅栏外等。不过,他心里其实一点也不希望我站在这里等吧!等一下调查工作结束,出来之后,他一定会对我说出什么让我不愉快的话,并且想办法把我赶走。



外面虽然没有风,但还是很冷。我抬头看天空,异样的乌云低垂,笼罩了整片天空。很久没看到这么厚的乌云了。虽然不能说诡异的天空是天地就要变色的预兆,但是这样的天色至少预告了寒冬就要来临的讯息,不安的感觉袭上心头,我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即将发生什么戏剧性的事件。或许在尸体旁看到这样的天空,每一个生活在这天空下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感觉吧!不在乎生命长短的我,都因此而觉得不安了,那些想要长命百岁的人,心里一定更加不安吧!



现在本是太阳高挂天空的午后时间,但此时阳光却被厚厚的乌云完全遮掩,大地阴沉沉的。站在消防队前是看不到尼斯湖的,不过,此时却可以看到从湖面飘散过来的淡淡水气。消防队后方的森林黑黝黝的,明明离天黑的时间还早,却让人觉得黑夜已经来临。



接连发生重大的命案。不过,今天这个命案带来的震撼,似乎不如昨夜看极光时发现的命案。此刻大家都对接连发生命案的现象感到不解。然而因为命案本身有很多不合常理的情形,所以大家都直觉地判断这是极难解决的案子。眼前我唯一清楚的,就是巴格利所率领的,包含他自己在内的三个乡下刑警,绝对对付不了这次的事件;就算把那个瑞典来的帮手也算进去,集合他们四人之力,恐怕仍然束手无策。不知巴格利有何破案的计划,总之,他若想破解这个案子,一定得更加努力才行。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对巴格利而言,这或许是幸运的吧?这里是人口不多的乡下地方,所以这个新的案子还没被宣传出去,消防队四周也没有看热闹的人,勉强说有的话,那也只有我一个。然而,这种情形对我而言就不是什么令人高兴的事了。因为没有人可以在此安慰我现在的心情,我觉得害怕的时候,也只能独自发抖。此时,我真想在酒吧里喝酒,和可以谈心的朋友胡说八道一番。刚才一起在村公所大厅里的女性都回家了,亚文也回酒吧去了,只有我一人来到这里。



一个男人晃晃悠悠地从消防车背后走出来。他有一头颇让人注目的白发,脸色相当苍白。我好像看到救星一样,赶紧走过去和他说话。



“嗨,老兄,你是消防队的人吗?”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和态度显得开朗些。



“是的。”他冷漠地回答我,一副不太想和人说话的样子。我觉得他满面熟的,因为这个村子不大,只要住在这里的时间够长,一定有机会看到住在这儿的每一个人。



“放在后院的消防车上好像发现尸体了。”我问。他缓缓地点了头。



“我是巴尼·曼克法朗。你呢?”我说着,把手伸出去。



“罗伯特·葛雷普利。”我们握了手。



“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面吧?”我问。



“嗯,在亚文酒馆见过。”罗伯特说。从外表的样子看来,他的年纪好像比我略小。



“啊,我想起来了。我们这个小村子,最近发生不得了的命案了!”



他的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左右摆动着头,说:“确实是不得了命案,而且很恐怖。我们消防队后院的消防车上,竟被人丢了一具尸体!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就像在消防队放火一样。”我说着就笑了。但是,罗伯特脸上一点笑意也没有,我只好赶紧收回脸上的笑容。



“葛利夏警局的巴格利局长正在里面进行调查,不过,我敢打赌,他现在一定像坐在电脑前的大猩猩,根本一筹莫展。”



罗伯特点了一下头,说:“我们这里也有那样的人,真是莫名其妙。”



看来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和他讲笑话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那个后院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吗?”我又改变话题。



“是吧。不过谁也没有想到竟然有人会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他点着头说。



“这事是第一次发生的吧?”



“当然。我已经在这里工作将近三十年,见过无数的火灾,却第一次看到那样的尸体。那是一具不完整的尸体。”



“你看过那具尸体了吗?”



罗伯特点头。说:“我是因为法兰克的大声惊叫,而跑上停在后院的消防车的。结果就看到那个令人恶心的画面。”他的脸色十分沉重。



“那具尸体是女性吗?”



“是的。尸体身上穿着裙子,而且留着长发。”



“什么,那具尸体有头部吗?”



听到我的问话,罗伯特惊讶地看着我,说:“是呀!尸体身上能没有头部吗?”



“不,不是这个意思。”



“那具尸体好像正在作梦,眼睛翻白,像这样……眼睛张得开开的。那是一个成年女性的尸体,可是身体却像小孩一样小。大概只有这么大。”罗伯特张开双手,表示一下尸体的长度。如他嘴巴所形容的,那确实是小孩子身高的长度。



“只有那么大吗?”



“是的。还有,尸体的形状很古怪,也很恐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像个人球一样。原本应该附着在躯体上的四肢,双脚从大腿根部就不见了,双手也是从肩膀就不见了,所以尸体的长度才会像小孩子。总之,那样子真的很恐怖。你没见过那样的尸体吧?”



“没有。”我摇摇头,然后接着问:“你是近距离看到那具尸体的吗?”



“我是上车去看的,车内的空间很小,所以距离确实相当近。”罗伯特又用手来表示距离。



“还有……我觉得有股气味。那是令人很不舒服,难以忍受的血和肉的臭味。”



“后院的那辆消防车已经没在使用了吗?”



“已经很久没用了。不过有些小孩会跑来这里,把那辆消防车当作船玩。”



“孩子们看见那具尸体了吗?”



“没有。幸好发现的人是法兰克,否则一定会吓坏孩子。开始的时候,法兰克也只是看到裙子一角。如果他没有看到那片裙角的话,或许到现在都还没人发现那具尸体。谁想得到废弃的消防车上,竟然会有那样的东西呢?”



“尸体周围有血迹吗?”



罗伯特稍微思考之后,才摇头,对我说:“没有。”



“尸体有其他特征吗?现场有凶器之类的物品吗?有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东西?”



罗伯特又是摇头。说:“什么也没有,废弃的消防车上只有尸体。”



“被害者是谁?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虽然觉得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但是并不认识她。我想她应该也是村里的人吧。”



“尸体为什么会被放在消防队呢?你想得到任何原因吗?”



罗伯特想了一下之后,又是摇头。“我想不出任何原因。而且这个消防队也没人认识她。”



“会不会是以队上的某个人为目标,而进行的恐吓行为?”



罗伯特闻言轻笑一声,说:“我觉得没有这种可能性。我刚才说过了,这个消防队里没人认识她呀!”



“队上的人员里,有没有人曾经和别人结仇?”



“这里是小小的乡下消防单位,不会有那种事的。”



“你知道波妮的事吗?”我改变话题。



“嗯。”



“消防车上的尸体不是波妮吧?”



“不是。”



我一问完,就发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先被发现的波妮,是只有头部没有身体的尸体,所以这个有头部的尸体当然不会是波妮。“你知道菲伊·艾马森这个女人吗?”



“菲伊·艾马森?”



“她的年纪大约六十岁,虽然有结婚生子,但她的孩子好像住在利物浦,而她则独自住在位于凯斯鲁路的房子里。目前她好像是独居。”



听完我说的这些话后,罗伯特仰头望天,一副愣住的样子。他不开口说话,只是一味沉默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自语地开口说:“她的丈夫是律师,他们已经离婚……”



“嗯,恐怕是的。”我不知道她丈夫的职业,但知道她是个离婚的女人。



“啊!天呀!没错,就是她。是菲伊没错。我想起来了,以前我还去过她在弗洛登路的家,和她见过面。是我太太带我去的。竟然是菲伊!我怎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呢?是她没错,只是样子改变太多,所以我才一直没有发现。”



他好像受到了重大刺激,说完上述的话之后,又沉默了。看到他这个样子,我犹豫起来,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再贸然发问。就在我也烦恼着该怎么办的时候,背后传来脚步声。巴格利出来了。



“嗨,巴格利!”我回头叫局长的名字。原本背对着我,正在和属下汤姆说话的巴格利,缓慢而又厌烦地转向我,说:



“不管是什么时候,只要听到你的声音,就让我不舒服。你为什么还在这里?请你快回亚文酒馆,坐在你的老位子上喝酒好吗?”



“你知道遇害者的名字了吗?”



“什么遇害者?”



“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女性。”



“哼,对这种事你的消息特别灵通是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只是想拿这些事情,拿来当作酒馆里的下酒菜,和一群醉鬼胡说八道吧?”



“你还不知道吧?”



“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要我告诉你吗?”



“你能告诉我什么?”



“死者是菲伊·艾马森。是个离婚女子,前夫是律师。现在住在弗洛登路。”



“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就跟我来。这位是罗伯特·葛雷普利,想起消防车上的尸体是菲伊·艾马森的人就是他。罗伯特,这位是巴格利·丹弗斯局长,是葛利夏警局里最可怕的人物,他有两个属下。这位局长人不坏,但是如果你爱喝酒,那你就得小心他了,你只是喝了一小瓶酒,就有可能被他逮捕,所有爱喝酒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这种警察愈来愈多的话,有一天苏格兰会变成颁布禁酒令的地方,然后偷偷摸摸酿假酒的人,反而会大发利市。”



“巴尼,你能安静一点吗?葛雷普利先生,他说的对吗?”巴格利走过来问罗伯特。



“是的,没错。我也是刚刚才想到的,因为她的样子改变太多了。”



“你不会是被这个骗子诱导,才这么说的吧?”



“当然不是。”



“好吧,等一下再说吧。汤姆,你立刻联络尹凡梅斯警局,请他们立刻派人来支援。人愈多愈好,并且要部署警戒范围,也要出动警车四处巡逻。”



我看汤姆拿出手机一面拨打,一面说:“巴格利,真是好主意。火车行驶的轨道,是不是也该去巡逻呢?”



“我们的人手实在不足。这次的事件,可以说是迪蒙西有史以来最重大的案子,也是开膛手杰克以来最大的案子。”



“我赞成你现在说的话。总之,一定要在遇害者再度出现之前,逮捕到凶手吧?”



“要严密控管村子的四周,湖的那边也一样,千万不能让凶手逃逸。还有,要联络葛利夏医院那边,请他们派运尸车来。”



“喂、喂,你们连运尸车也没有吗?太寒酸了吧?”



“巴尼,你想被逮捕吗?这回你犯的是妨碍公务罪。”巴格利吼道。



“告诉警察遇害人的姓名,算妨碍公务吗?”



我说着,走到刚才那个栅门边。巴格利对我无可奈何,只好开始问罗伯特问题。汤姆正对着手机讲话。我走到栅栏边时,御手洗教授正好走出来。



“嗨,教授,检查结束了吗?”我问。



“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检查的了。”他说。



“这个尸体有头吧?”他点点头。



“那么,那不是波妮的尸体。”



“嗯,不是波妮。”



“死去的女人的名字叫菲伊·艾马森。”我说。



“菲伊……”



“是的,菲伊·艾马森。请问,你从这个尸体上了解到什么事情了吗?”



“这个菲伊·艾马森是个怎样的女人?”教授不回答我,反而对我提出问题。



“她和当律师的丈夫离婚,现在好像独居在弗洛登路的房子里。她有孩子,不过孩子在利物浦工作。不知道她的孩子现年几岁,她本人则大约六十岁。”



“唔。”



“和你调查出来的结果一致吗?”教授点了头。



“你知道了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我不能随便说话。要得到局长同意,我才能说。”



“别这么说嘛。有很多地方我都帮得上忙呀!”



于是教授便以估价般的眼光,注视了我一会儿,其间还数度无言地轻轻点了头。像他这种权威型的人物,这种时候通常都会有这样的态度。“刚才我已经把受害者的姓名告诉你了。这个村子是封闭型的聚落,所以你若想查清楚这次的事件,一定少不了村人的协助。”我说。



“你想知道什么?”教授简短地回应我的要求。他的态度好像是我问什么,他才回答什么,而不做额外的说明。



“听说这具尸体没有手和脚?”



“你已经听说了吗?确实如你所言。”



“死者的手脚也是被撕扯掉的吗?”



教授点头说:“从关节处骨头裸露凸出,和肌肉剥离的情况看来,伤口应该不是刀刃等利器造成的。”



我点点头,暂时思索一下这个事件。我的脑中并未出现“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的想法,只有“多么可怕的事件呀”这个念头。



“刚才我听发现尸体的人说了,尸体的四周好像没有留下任何物品。是吗?”



教授稍微沉默之后,摇头说:“确实什么也没有。”



“没有血迹,没有凶器,也没有指纹……”



“有没有指纹还不清楚。”



“死因呢?”



“无可奉告。”



“推定的死亡时间呢?”



“目前还无法推算出来。”



“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



“不知道。”



“那辆消防车和那边的消防车一样吗?”我手指着那两辆现役的消防车说。教授慢慢地点了头。“消防车相当高,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到那么高的地方呢?”



“我不能凭个人的想像或一时的想法,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不能再多说了。”



“凶手会不会是和消防队里的人结怨,所以用这个方法来吓唬人?”



“我说过了,我不会回答这类问题。”教授说。可是我不理会他的说词,仍旧双手抱胸,自顾自地陈述看法。



“教授,你不认为这个偏僻的村子里竟然有消防队是很奇怪的事吗?老实说,队上成员的工作,就是每天来这里做早晚操。”



“是吗?”



“我从来没听过他们出去救火的事迹。啊,对了。我住在这个村子的期间,连一次火灾也没有发生过。这个村子的房子大都是石头做的,怎么烧得起来呢?况且这里还几乎天天下雨,人们住的屋子里的暖炉和地板,也是石头打造的。这里的人已经忘记灭火的方法了。”



“听你的说法,这个消防队似乎是为了丢弃尸体而存在的。”教授说。



“就是这样。”



“但是,消防队还是必要的单位吧!万一发生火灾了,总不能等下雨来灭火吧?”教授说这些话的时候,汤姆的手机响了。汤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把手机贴在耳朵上。讲了几句话,他用比刚才的巴格利更大的声音喊道:“发现尸体了?在精肉工厂?”



站在那里的巴格利听到汤姆的喊叫声后,哑然地呆立住,久久不动也不说话。



7



我走到巴格利的警车前面,巴格利大声吆喝我快点上车。他已经改变心意,不再叫我“滚”了,所以我就乖乖地上了车。巴格利现在率领的工作成员只有三位,两位警官和一位教授。这块土地上至今没有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命案,所以巴格利的人手虽少,也无所谓;而且,就算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也可以从尹凡梅斯那边调人来帮忙。这辆警车是五人座的,所以多我一个人坐,也不要紧。



车子开了十分钟左右,我们到达迪蒙西的精肉工厂。这里有个相当大的石绵瓦工厂,我们一走进工厂,就看到三位穿着黑色橡胶围裙的男子,他们一脸茫然地站在空地上,正在等待我们的到达。他们三个人的脸上,尽是不知所措的神情。



天色愈来愈阴暗,空气里有微微的风。汤姆一停车,四个车门同时打开,车内的人都下车了。天空开始飘下细雪。这样的雪是不会造成积雪的。



“尸体在哪里?”巴格利立刻开口大声询问。



“在这边。”有个男人开口,并且走在我们前面,快步引导我们向前走,那种想尽早摆脱异常事件,把事件交给专家的心情表露无遗。我们连忙跟上他的脚步,快快地向前行。因为他穿着黑色的橡胶长靴,所以脚步声和我们有点不一样。



男人首先钻进一个金属门与墙壁间的缝洞,然后好像使用了全身的力气般,用力去推那扇像货物列车门的金属门。金属门被推开之后,出现了比原先的缝洞大约宽四倍的出入口。



接着,他引导我们走进像是宽阔走廊的地方。左手边的玻璃窗上虽然有白色的污痕,但是仍然可以隐约看到玻璃窗内的情形。无数大块大块的猪肉或牛肉被钩子勾住,从天花板往下垂,一排一排地整齐排列着。那些肉块的皮都已被剥下,白色的脂肪与红色的肉完全裸露出来。这些全是被纵向切割的半只动物的肉块,都没有头部的肉块。



这种画面很快就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如果是平时,看再多这样的画面或许也不觉得怎么样,但是,一想到等会要看到人类的尸体,这些动物的肉块马上让我们产生不愉快的联想。如果把这些往下垂吊的肉块,想成肥满的女性尸体时,这个工厂无异是一个进行冷酷杀戮行为的现场。



男人带我们走到垂悬着透明塑胶板的入口处,他掀起塑胶,叫我们进去里面,我们便依次进入。



当我们都走进去,站好之后,他站在我们的前面,说:就是这边。然后他领着我们,走过潮湿、散乱着肉片与白骨的地板,往更里面走去。这里有几辆手推车。红黑色的地板让我们觉得自己好像走在前往地狱最底层的路上。



“这里。”他说着,并且停下脚步。在他前面的,是一间有着不锈钢门,和奇怪墙壁的房间。等我们都到齐,他才把手伸向门把,打开门。



于是,白色的冷空气流窜到我们的脚旁,我们窥视着黑暗、洞穴般的空间。男人把手伸到房间的内侧,操作某个地方,然后电灯泡发出黄色的光芒,让人清楚地知道房间里有些什么东西。那是一堆由白色的肉块堆积而成的大山。



“那个。”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铁丝网灯罩的正下方,有一块显著的肉块。在成堆的白色肉块中,它的形状异于其他肉块,体积相对地比较小,也没有被纵切开来。另外,这个肉块带点红黑色的切面上,还有一小撮黑色的毛。因为冰冻变硬的缘故,这个肉块的整体像被撒了白色的粉末,很难看清各部位的颜色。



“那个吗?”巴格利问,工人便点头,说了一句:“那是人类。”



“没穿衣服吗……”巴格利说。



“好像是的。”接着御手洗教授又问工人:“是什么时候被放在这里的?”



“不知道……我们是刚刚才发现的。那个东西原本被埋在猪肉的下面,刚才因为要出货,才被发现的。”



“这些肉都是猪肉吗?”



“是的。”



“这是大量屠杀猪只的行为。”我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教授看了我一眼,说:“如果在回教国家,这是犯了会被枪毙的重罪吗?”



“要带走这具尸体吗?”巴格利问教授。



“不,暂时不要动它。可以把这里的门关起来了。”教授命令着:“请医院派车来载走。先去载消防队的尸体,再绕道来载这里的尸体;这样就能一次把目前为止发现的尸体都载到医院。”



汤姆接到御手洗教授的指示后,立刻又拿起手机,手指按着键盘。可是,这里的收讯情况好像不太好。“这里不能收讯。”汤姆一边喃喃说着,一边往外走去。



巴格利此时一脸憔悴的样子,让人觉得他很可怜。他一言不发地呆呆站着,过了好一阵子才叹了一口气。我以为他要发表高论了,但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地呆立着,好像也和那些猪肉一样被冰冻得僵硬了,连一个问题也提不出来。



“这里有锁吗?”御手洗教授代替巴格利发问。



“有呀,不过已经有好一阵子都不上锁了。”工人说。



“哦?”教授似乎对工人的答案很不以为然。



“因为这里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我们这个工厂也从来没有遭过小偷,这是市区的工厂想像不到的事情。别说偷肉,这里的工人连一毛钱也没被偷过。这个村子好像根本不存在犯罪这种事,而且这里也没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好好做事的年轻人……这里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很好的。”



“那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吧?”教授说,工人无力地点了头。



“发生了这样的事,大家都吓了一跳吧?”



“不只吓一跳,而是震惊。”工人说。



“这里虽然有锁,但是未曾使用,所以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吗?”



“是吧!只要想进来,谁都进得来吧!不过,以前我们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定是有人偷偷进来这里了。”



“嗯。”



“那会是谁?”工人指着冷冻库的门问,又接着说:“这具尸体没有手,也没有脚和头,从伤口切面不平整的情形看来,失去的那些部位像是被人用力撕裂开的。还有,因为有**,所以那应该是一具女性尸体,不过,并不是年轻女性。”



“你的观察很正确,说得一点都没错。”教授像在夸奖学生一样地说着。



“波妮·贝尼……”



我不自觉地喃喃说,教授却点头说:“有此可能。接下来就要进行调查,才会有新的发现了。幸好这具尸体有胃袋,而且又被冷冻起来;如果每次都能这样,那就太感激不尽了。和消防车上的尸体一起送到医院后,就可以推算出死亡的时刻了。”



“到底是谁把尸体搬到这里来的呢?”我问这句话时,巴格利好像已经从惊吓中醒来了一般,对我大声吼叫:



“喂,还问是谁?就是巴尼你吧?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你的脑筋好像还没有搞清楚呀!我是来帮忙的。”



“谁会要酒精中毒的醉汉帮忙?这种事警察自会处理。”



“三人小组的警察大队吗?”



“不要你多管闲事。我们的援军立刻就到了。”刚才还一副失神的模样,现在却歇斯底里地骂人。这是情绪不稳定的男人应有的症状吧!



“光是消防车上没有手脚的尸体,就够令人头痛的了,现在又跑出猪肉堆里的无头尸体。我没听过比这更奇怪的事了!凶手到底是哪来的家伙?为什么要做这种可怕的事?我从刚才开始就头痛欲裂了,现在脑袋里更是轰轰轰地响个不停,又倒霉地遇到一个醉鬼在这里胡闹。”



“那你去那里搜查呀,我会乖乖待在这里,一点也不会妨碍你。反正我想看的东西,我都已经看过了。请你叫什么名字?”我转头问那个工人。



“沙米尔·泰拉。”



“喂,巴尼,谁给你问话的权力了?”



“巴格利,请你做一下记录好吗?好了,沙米尔,这具尸体是有人趁夜偷搬进来的吧?”



“应该是吧!白天时我们工人都在,外人混进来的话,很容易被发现的。”



“是昨晚搬进来的吗?前天晚上搬进来的可能性呢?”



“前天吗……”他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下,然后说:“也有可能吧。因为昨天这里没有出货,所以如果是前天晚上搬进来的,也不会被发现。”



“那么就是前天晚上了。”



“巴尼,你凭什么擅自决定?你快给我出去!你没有搜查权。”巴格利又大吼大叫了。



“外面很冷,不是吗?而且还在下雪。”



“那你就安分地回去你住的地方,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的调查工作!”



“我没有妨碍任何人,我只是在帮忙。任凭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迪蒙西会到处是尸体的。”



巴格利咬牙切齿,鼻子跟眉毛都皱在一起。他恨恨的说:“我希望下一个尸体就是你!”



这是警方人员不该说的话。我正想回他几句时,教授开口了:“这里的地板经常是湿的吗?”



“是的。”沙米尔回答。



“晚上也一样吗?”



“因为必须不断的冲洗,才不会有血腥味。”



“唔。这个村子处处都不上锁,好像中世纪一样,说不定下次就会在某人家里的寝室发现尸体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弃尸。这里和伦敦的差别太大了。”



“教授,这就是本地的优点。只要事件没被揭发,搞得人心惶惶,这里依旧是平静的小村庄。”我说。



“可是,发生过可怕凶杀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烦的地方。更何况凶手就像隐形人一样来去自知,做什么坏事都没人妨碍得了他。”教授双手抱胸地说。



“你说得没错,教授。尤其是这里只有三个员警,要逮到凶手还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伦敦为连续杀人地点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说法,全英国的犯罪者,都应该来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抢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只能团团转地追逐看不见的凶手。”教授一面在潮湿的铺石地板上走来走去,一面说:“一定得设下一些障碍,牵制凶手的行动才行。”



“我马上去设警戒线。”巴格利说,然后转向工人,开始他那散文般的问话。



“沙米尔,这工厂里的工人中,有没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摇摇头说:“刚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说什么也没看到。”



巴格利连续提出老掉牙的问题,这对案子的进展一点助益也没有,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观察了半天,没听到任何一句能让我产生一丁点佩服的问话。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实在不是巴格利这种人应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贝尼这个女人吗?”巴格利继续问。



“听过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馆旁的事件有关。”



“你们工人中,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么,菲伊·艾马森呢?”



“菲伊·艾马森?这是谁?”



“菲伊是……”巴格利开始述说。



“巴格利,问这些没有用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这一来,巴格利终于大发雷霆。



“你很吵耶!你这个门外汉!刚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没听到吗?如果觉得外面很冷,我的车子可以借你避寒!等这里的事情结束,我会把你带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着外面的方向。面对这个让他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案件,他已经失去冷静的态度,变得没有理性和只会叫嚣。这样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汉还没用。我很想反驳他几句,但是万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气死了,这对我也很不利。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两位警察在场,我还是少说两句为妙。在他把我送到亚文酒馆前,我最好少说两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